首頁 越國之殤:廣州南越王墓發掘記

平地起驚雷

《史記》載:“秦始皇初即位,穿治酈山。及並天下,天下徒送詣七十餘萬人,穿三泉,下銅而治槨,宮觀百官奇器珍怪徙臧滿之。”時有民間歌謠道出了這一工程的宏大與艱難:“運石甘泉口,渭水為不流。千人歌,萬人吼,運石堆集如山阜。”

就在秦王朝統一天下,安定四方,消除各種威脅力量的同時,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麵也進行了改革。如,放棄了國家的授田製,通過“使黔首自實田”的法律形式確立了封建土地私有製。爾後在較短的時間內采取了統一文字的措施,對漢字的演變及文化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除此之外,在一係列拓邊政策全麵勝利後確立的王朝版圖,又為曆代王朝的疆域奠定了基礎。其所建立的統一的封建專製集權製度,成為以後曆代封建統治機構的基本形式。

當然,秦始皇在創造輝煌偉業的同時,其殘酷的暴政也為秦的滅亡埋下了伏筆。在秦始皇統一後的短短十幾年內,他不惜一切代價大肆征發兵役徭役,北伐匈奴,築長城;南平百越,戍五嶺;修驪山陵,建阿房宮;開“直道”,從鹹陽經雲陽(今陝西淳化西北)直達九原(今內蒙古包頭西);修“馳道”,以鹹陽為中心通往全國各地,東窮燕齊,南極吳楚;周邊衛戍,漕糧轉運。據後來的研究者估計,這個時期所動用的民力總計不下三百萬人次,約占當時全國總人口(約為兩千萬)的15%以上,真可謂征發如雨,役比溪澗。從一個方麵來看,這些舉措雖不乏利國利民的國防性建設,但秦始皇不顧統一後百姓民力疲憊,物資匱乏等現實,急功近利,好大喜功,從而極大地加重了人民的負擔。農民的“田租、口賦、鹽鐵之利三十倍於古”,可見秦王朝對人民的壓榨已到了異常殘酷的程度。秦律曾明文規定,每個男子在滿15歲時“傅籍”,以備官府指派兵差與勞役,從此,直到滿60歲時才能“免老”,即解除承擔的徭役、兵役。徭役、兵役之多之繁,為曆代王朝所罕見,如“北築長城四十餘萬,南戍五嶺五十餘萬,阿房驪山七十餘萬”。這種大肆征伐的結果直接造成了“丁男被甲,丁女運輸,苦不聊生,自經於道樹,死者相望”的慘象。秦法的日益繁苛,用刑嚴酷,使天下百姓因觸法收監的人數越來越多。就秦國而言,早在商鞅變法以後,秦法就以酷烈昭著於世,法律條文繁密如荼。商鞅還首創了“什伍連坐”之律,即一人犯法,舉家連坐,鄰裏蒙難。從1975年在湖北雲夢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簡”來看,秦法之烈,中外罕見。如有律文規定:“五人盜,臧(贓)一錢以上,斬左止,有(又)黥以為城旦。”就是說,如果有五人共同行盜,贓物超過一錢,就要斷去左腳,並在臉上刺字,判為城旦(刑罰名,刑期四年)。甚至有人偷摘別人的桑葉,贓物不到一錢,也要被罰服徭役30天。秦始皇統一天下後,更是過分迷信法律的作用,“事皆決於法”,並“專任獄吏”,把戰國時期法家學派主張的法治思想推向極端,其苛法有增無減,族誅連坐,使人民稍有反抗,即遭殘酷鎮壓,有時甚至清白之室也閉戶受禍。在這種情況下,蒙冤定罪的囚犯多得數不勝數,走在大街上的行人有一半穿著罪人的囚衣,老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