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潘朝霞提前回來了,特意親自下廚準備了晚飯。平時最後一個見到的潘詩詩,今天竟然最早回來了。
“去商鋪,叫鍾叔叔和婉婉,今天在家吃飯。”
“好嘞,馬上就回來。”
小丫頭蹦蹦跳跳的過去商鋪,沒一會的功夫,就把人給叫回來了。
潘朝霞也是有事情的,吃完飯打算簡單的開一個家庭會議。兩個孩子雖然沒有表決權,不過發言權還是有的。
看著桌子上竟然有一隻燒雞,鍾婉婉咽了咽口水。完全就忘記今天學校的不愉快事情了。
“這個是我自己醃的小鹹菜,也不知道好吃不好吃。”
潘朝霞下午也睡不著覺了,索性就鼓搗點東西。家裏有的菜根什麽的,就都給醃漬上了。
正好聽說不遠處開了一個燒雞的鋪子,就過去買了一隻回來。
潘朝霞撕了兩個雞腿,給兩個孩子一人一個,兩個雞翅膀都給鍾恭良了。
“我要一個就行了,你吃。”
鍾恭良看著妻子都把肉分給別人了,她的碗裏還空空如也呢。
“我現在見不得油膩的東西。你們吃,我喝點粥就行了。”
小米和玉米碴的粥,以前她最不愛吃粗糧了。或許是跟小時候總吃粗糧有關係。
長大了,自己賺錢了,就喜歡吃的精致一點的。可是這懷孕了,竟然感覺粗糧味道也不錯。
潘詩詩知道母親是舍不得吃。看著是隻雞,可是也就鴿子那麽大。
除掉了雞腿和雞翅,就剩下個雞骨頭了。潘詩詩把雞腿給鍾婉婉,“你吃吧,我今天不太餓。”
她是不喜歡鍾婉婉,可這鍾婉婉也不是一點可取之處都沒有。算了,她是小孩子,還在長身體呢。
這一下換做是潘朝霞和鍾恭良發愣了。這兩個孩子關係這麽好了?
事實是……“我不吃你剩下的東西,拿走,我才不稀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