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一個貫穿華夏曆史的飲品。
可以說有史以來,酒這個東西一直就處於曆史和人們的生活中。
上至王公貴族,下至平民百姓,無論餐桌飲食,還是醫用養生,酒的身影無處不在。
聽到李承乾說鬥酒十千,李明軒並沒有覺得意外,當然十千這個概念則需要李明軒好好地解讀一番。
李白說:
“金樽清酒鬥十千”。
白居易說:
“共把十千沽一鬥”。
王維也在詩裏這樣描述。
“新豐美酒鬥十千”。
大唐的一鬥酒價值十千。
李明軒的了解中,十千相當於十兩銀子,也就是一萬文錢。
此時的銀兩,一兩白銀的重量再用後世的計量單位換算一下大概是四十克。
後世市麵上流通純度最高的足銀在一克三塊四上下。
十千一鬥酒,十千的十兩銀子換算一下就在七百五到一倍之間。
李明軒歎氣道:
“此時大唐的一鬥酒放到後世也不算便宜!”
為什麽發出這樣的感歎?的
大唐的一鬥就是一鬥,因為它是個計量單位。
那麽一鬥酒究竟是多重?
大唐民間普遍以三小鬥為一大鬥。
當然也有十鬥為一石的算法。
一石大概是一百二十斤。
鬥酒十千,花上後世接近千百塊錢的金錢來買酒。
一鬥酒相當於六百克,
所以一大鬥粗略為十二斤。
一小鬥為四斤。
就算大唐一鬥酒按照四斤的量,用後世的裝酒量也就是四瓶到五瓶左右。
十千最多可以買到後世五瓶量的酒,平均下來,每瓶酒也有兩百多。
兩百多買酒,就算是李明軒沒有拆遷之前,也算是一件相當奢侈的事情。
高明說鬥酒十千隻是普通酒的價錢,那麽又是十倍價格還有價無市的三勒漿一鬥酒算下來怎麽也值個百千兩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