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會說,用C媽寫的辦法實踐了一段時間之後,效果很不錯,真的神奇地製止了孩子的無理取鬧。但是在實踐過程中,這些方法在家很有用,一出門就“歇菜”了。別急,引導熊孩子哭鬧的路途漫長,而且是一路升級打怪。
然而,公共場合哭鬧的小娃真的讓人好尷尬,在這種強大的社交壓力之下,媽媽們常常會敗下陣來。退一步海闊天空,行,先滿足他,但求“小祖宗”趕緊把這刺耳的高分貝給停了。這一妥協不要緊,精明的孩子立馬發現了天機:
“在家不能吃糖,但是去超市大哭大喊,媽媽就會給我買。”
“媽媽平時不許我看動畫片,有一堆叔叔阿姨的時候就可以讓我看!”
“哦,原來人多的時候鬧一鬧,就可以達到目的哦!”辛辛苦苦在家建立起來的規矩,外出一次,一切回到解放前。在公共場合,孩子無理取鬧該如何收場?
1.如果環境允許,頂一頂壓力應對如常
所謂環境允許,是指如果公共環境是比較開放嘈雜的,對孩子哭鬧的容忍度比較高。
適用的場景示例:
吵鬧的超市裏,孩子非要買包糖吃,不買就坐在地上蹬腿;
在喧嘩的遊戲場,說好了再玩五個項目就回家,孩子最後說話不算數。
這類環境比較熱鬧,帶孩子的父母也比較多,大家的包容心和容忍度會更強一些。因為要求不能被滿足而哭鬧的娃時不時可見,多一個也不新鮮,所以大人可以繼續堅持原則。
舉一個CC的小例子:
每周我帶CC上樂高課,下課之後她都央求著要去隔壁的遊樂場玩一玩。每次我都不允許,照例是一樣的理由:今天太晚了,不行哦,周末的時候可以帶你來。她開始也是一哭二鬧,直接脫了鞋子坐在遊樂場入口處的地上哭。我會蹲下抱著她說:“媽媽知道你很想玩,但是今天已經七點半了,我們還要去吃飯,玩得太晚你明天就起不來,上不了幼兒園了。”她當然不領情,直接推開我哭得更厲害。我還是會語氣溫柔但態度堅定地重複:“如果你難過得很想哭,那媽媽就陪你在這兒哭一會兒,不過今天確實不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