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麗的女兒今年13歲了,是一名初中生。前一段時間,女兒起床後總是鬧脾氣:“又起晚了,上學都要遲到了,是不是以後沒有人叫我起床了?”李麗知道,女兒這是在抱怨自己沒有叫她起床。於是,她決定和女兒聊一聊。
李麗:“你不想遲到,你覺得怎麽做比較好呢?”
女兒:“有人叫我啊,要不然我怎麽起得來!”
李麗:“你有鬧鍾,鬧鍾可以叫你啊。”
女兒:“但我經常聽不到鬧鍾響啊!”
李麗:“這是你自己的事,就像起床是你自己的事、上學遲到也是你自己的事情一樣,你得對自己的事情負責。所以,以後遲到了不要再抱怨別人,多想想自己為什麽會遲到。”
經過這番對話後,女兒果然再也沒有遲過到了。
李麗的這種教育觀念和教育手法,就為父母做出了很好的示範,她的做法,實際上就是在教女兒學會擔責。
責任心是一個人做人、做事、立世的根本,一個具有強烈責任心的人才會認真努力地去做好自己該做的每一件事情,才能在複雜的社會環境中承受各種考驗,成為對社會、對家庭負責任的人。
所謂的責任感,就是一個人對自己和他人、對家庭和集體、對國家和社會所負責任的認識、情感和信念,以及與之相應的遵守規範、承擔責任和履行義務的自覺態度。它的具體表現是做好自己分內的事、對自己所承擔的事情盡心盡力地完成、當自己承擔的任務出現問題的時候要勇於承擔責任不推諉。
從這個定義中不難看出,責任感是一種態度,也是道德評價最基本的價值尺度。生活在這個世界上,一個人未必什麽事情都會做,但是,倘若他能夠做到在做每一件事的時候都認真負責,那麽,他就能憑借這種態度去發揮最大的潛能,戰勝一切困難,得到最好的成長。而這種認真負責的做事態度,正是有責任感的一種最好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