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庸的武俠小說中,各種神兵利器一直都是主流,俠客們大多佩著刀劍行走江湖,比如楊過的玄鐵劍,韋小寶的匕首,歐陽鋒的蛇杖,以及倚天劍、屠龍刀等。但和其他武俠作品不同的是,《天龍八部》中的高手們都不使用兵器,無論是喬峰、段譽、虛竹等主角還是慕容複、遊坦之、鳩摩智等反派,包括隱藏高手掃地神僧,全都要麽徒手,要麽使用劍氣一類無形的功夫。使用武器的基本都是“盒飯龍套”,稍微有點戲份的也就是四大惡人這樣的角色。金庸其他作品中也不乏神兵利器,那為什麽到了《天龍八部》中高手們都玩徒手了呢?這大概和《天龍八部》的背景年代有關。
書中第十五回寫喬峰“執掌丐幫八年”,而汪幫主那封信“下麵注的日子是大宋元豐六年五月初七日,喬峰記得分明,那正是自己接任丐幫幫主之日……”,則可知喬峰是北宋神宗元豐六年(1083年)當的幫主,以此推算,“杏子林中商略平生意”之時乃是哲宗元祐六年(1091年)。
實際上,在宋代,武器是受管製的。早在宋初,宋太祖趙匡胤就頒布過一條法律:“京都士庶之家,不得私蓄兵器。”宋代的《刑統》也規定“諸私有禁兵器者,徒一年半”。《天聖令》對於武器製作也有規定:“諸造弓箭、橫刀及鞍出賣者,並依官樣,各令題鑿造者貫屬、姓名,州縣官司察其行濫。劍及漆器之屬,亦題姓名。”
《宋會要輯稿·刑法》記載著一份真宗天禧五年(1021年)的詔書,其曰:“神社槍旗等嚴行鈴轄,如有違犯,內頭首取敕裁,及許陳告。”連民間祭祀和廟會這些民俗和宗教儀式上使用的儀仗器都禁了。“陳告”就是告密,在古代,這種行為一直是被詬病的,因為容易引發誣告的風氣,但是為了對付民間祭祀和廟會,宋代朝廷把這手大殺器都祭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