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曆史不忍細看:世界史

愛迪生的陰暗麵

提起愛迪生,在中國可謂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上過小學的人都知道他的名字,在教室牆壁上看到過他的肖像以及那句耳熟能詳的名言——“天才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再加上百分之一的靈感。”大多數人都知道愛迪生是著名的發明家、科學家,有2000多項發明和1500多個專利,像電燈、留聲機、電影機、自動發報機等,都可謂是驚世駭俗的發明。然而,愛迪生更是一位成功的商人,而且與發明家、科學家比起來,“成功商人”這個頭銜似乎更適合愛迪生。

我們都認為愛迪生是天才發明家,是在實驗室耕耘不輟的科學偉人,然而,我們翻開這位偉大發明家背後的真實曆史,就會發現,愛迪生雖然作過不少貢獻,但與他所享受的盛譽相比,有些名不副實;他不但不偉大,而且還有些卑鄙、冷酷、唯利是圖。

愛迪生最為人所知的發明,就是電燈泡。然而,經過後人的考證,愛迪生並不是電燈泡的發明者,他充其量是電燈泡的改良者。

早在1801年,英國化學家漢弗萊·戴維利用鉑絲通電發光。後來,他又在1810年用2000節電池和兩根炭棒製成了世界上第一盞弧光燈。但這種弧光燈的光線太強了,隻能安裝在街道或廣場上,普通家庭無法使用。1854年,亨利·戈培爾使用一根炭化的竹絲放在真空的玻璃瓶下通電發光。他的發明在今天看來,應該是首個有實際效用的白熾燈。他當時試驗的燈泡已可持續照明400小時,但是他並沒有即時申請設計專利。到了1860年,英國人約瑟夫·斯旺也製成了碳絲電燈。1878年,斯旺以真空下用碳絲通電的燈泡得到英國的專利,並開始在英國建立公司,在各個家庭安裝電燈。1874年,加拿大的兩名電氣技師申請了一項電燈專利,他們在玻璃泡之中充入氦氣,利用通電的碳杆發光,由於他們沒有足夠的財力繼續這項發明,於是在1875年把專利賣給了愛迪生。愛迪生購下專利後,嚐試改良燈絲。然後,愛迪生經過了1600次試驗,終於在1880年“發明”了碳化竹絲燈泡,這種燈泡曾成功在實驗室亮了1200小時。但是英國的斯旺控告愛迪生侵犯了他的專利權,並獲得了勝訴。愛迪生在英國的電燈公司被迫讓斯旺加入為合夥人,但後來斯旺把他的權益及專利都賣給了愛迪生。戈培爾去世後,愛迪生從戈培爾的遺孀手上連蒙帶騙地買到專利。可以這麽說,他並沒有發明電燈,但他擁有電燈的專利權。愛迪生利用別人的發明,獲得了最為後人所認可的名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