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齊諸主,猜忌殺戮,固略與劉宋相同,而其政事之得失,亦複相類。齊高帝性極節儉。當其輔政時,即罷禦府,省尚方諸飾玩。
升明二年,又上表禁民間華偽,凡十七條。即位後,詔二宮諸王,悉不得營立邑邸,封略山湖。停大官池籞之稅。
《陳顯達傳》雲:上即位,禦膳不宰牲。顯達上熊烝一盤,上即以充飯。
《本紀》言:帝身不禦精細之物。敕中書舍人桓景真曰:“主衣中似有玉介導。此製始自大明末後泰始尤增其麗,留此置主衣,政是興長疾源,可即時打碎。凡複有可異物,皆宜隨例也。”
後宮器物、闌檻以銅為飾者,皆改用鐵。內殿施黃紗帳。宮人著紫皮履。華蓋除金華瓜,用鐵回釘。每曰:“使我治天下十年,當使黃金與土同價。”
欲以身率天下,移風易俗雲。庶幾媲美宋武帝矣。然及武帝,即稍陵夷。武帝永明元年,詔還郡縣丞、尉田秩。又詔蒞民之職,一以小滿為限。《南史·恩幸傳》雲:晉、宋舊製,宰人之官,以六年為限。近世以六年過久,又以三周為期,謂之小滿。而遷換去來,又不依三周之製。送故迎新,吏人疲於道路。
五年,詔“遠邦嚐市雜物,非土俗所產者,皆悉停之。必是歲賦攸宜,都邑所乏,可見直和市,勿使逋刻。”此皆不得謂非善政。然帝性實猜忌、刻薄。故史雖稱其為治總大體,以富國為先,然又雲:頗不喜遊宴雕綺之事,言嚐恨之,未能遽絕。
《南史·豫章王嶷傳》言:帝奢侈,後宮萬餘人,嶷後房亦千餘人,則《本紀》之言,已為婉約矣。而帝之失德,尤在拒諫。
《嶷傳》又言:潁川荀丕,獻書於嶷,極言其失。嶷谘嗟良久,為書答之,為之減遣。而丕後為荊州西曹書佐,上書極諫,其言甚直,竟於州獄賜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