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兩晉南北朝史(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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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王淮之傳》:淮之玄孫猛,徙晉陵大守。威惠兼舉,奸盜屏跡。富商野次,雲以付王府君。郡人歌之,以比漢之趙廣漢。此又見設置亭候,亦有煩擾,或又徒有其名也。

驛道之當衝要者,供給或仍甚周備,此又不免於煩民。

《周書·韋孝寬傳》:孝寬代尉遲迥為相州總管,馳還,所經橋道,皆令毀撤,驛馬悉擁以自隨。又勒騎將曰:“蜀公將至,可多備肴酒及芻粟以待之。”迥果遣儀同梁子康將數百騎追孝寬。驛司供設豐厚,所經之處,皆輒停留,由是不及。此等肴酒及芻粟,果何自來邪?

《梁書·鄱陽王恢傳》:恢遷益州刺史。成都去新城五百裏,陸路悉訂私馬,百姓患焉。累政不能改。恢乃市馬千匹,以付所訂之家。資其騎乘,有用則以次發之。百姓賴焉。

《北齊書·高季式傳》:季式豪率好酒,又恃舉家勳功,不拘檢節。與光州刺史李元忠生平遊款,在濟州夜飲,憶元忠,開城門,令左右乘驛,持一壺酒往光州勸元忠。皆可見其擾累之甚。故宋前廢帝省諸州台傳,《本紀》永光元年正月。亦為便民之舉也。

大抵邊方之地,仍恃驛傳以通往來。故周靜帝初,豫、荊、襄三總管內諸蠻反,有焚燒村、驛之舉。

《隋書·刑法誌》載北齊律,盜及殺人而亡者,即懸名注籍,甄其一房配驛戶,可見驛戶之困矣。

譏察之政,多與稅斂並為一談。宋孝武帝大明八年,以東境去歲不稔,詔停道中雜稅,並敕以仗自防者勿禁,其一事也。

《南史·循吏傳》:郭祖深,普通七年,改南州津為南津校尉,以祖深為之。由來王侯勢家,不忌憲綱,俠藏亡命。祖深搜檢奸惡,不避強禦,動致刑辟。此為譏察之司,克舉其職者,然能如是者卒少,而多藉威權為擾累之資。甚至本以便民之舉,亦變為厲民之政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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