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經學史中,有一重公案,便是所謂今古文之爭。今古文之爭,固然自有其學術上的理由,然和政治的關係亦絕大。
提倡古文學的劉歆、王莽,都是和政治很有關係的人。我們向來不大明白他們的理由,現在卻全明白了。王莽是主張改革經濟製度的人。他的改革,且要兼及於平均地權和節製資本兩方麵。今文經是隻有平均地權的學說,而無節製資本的學說的。這時候,社會崇古的風氣正盛。欲有所作為,不得不求其根據於古書。王莽要兼行節製資本的政策自不得不有取於古文經了。這是旁文。我們現在且看王莽所行的政策:
(一)他把天下的田,都名為王田(猶今言國有),奴婢名為私屬,都不得買賣,男口不盈八,而田過一井的,分餘田與九族鄉黨。
(二)設立六筦15之製:(甲)鹽,(乙)酒,(丙)鐵,(丁)山澤,(戊)五均賒貸,(己)鐵布銅冶。其中五均賒貸一項,是控製商業及借貸的。餘五項,係將廣義的農業和工業,收歸官營。
(三)五均,《漢書·食貨誌注》引鄧展,謂其出於河間獻王所傳的《樂語》《樂元語》。臣瓚16引其文雲:“天子取諸侯之土,以立五均,則市無二賈,四民常均;強者不得困弱,富者不得要貧;則公家有餘,恩及小民矣。”這是古代的官營商業。其為事實或法家的學說未可知,而要為王莽的政策所本。王莽的製度是:改長安東西市令,又於洛陽、邯鄲、臨淄、宛、成都五處,都設司市師(師是長官之意),各以四時仲月(二、五、八、十一月),定該區中貨物的平價。貨物實係有用而滯銷的,照他的本錢買進。物價騰貴,超過平價一錢時(漢時錢價貴,故超過一錢,即為騰貴),則照平價出賣。又在司市師之下,設泉府丞(丞是副官的意思)。經營各種事業的人,都要收稅,名之為貢(其額按純利十分之一)。泉府收了這一筆貢,用以借給困乏的人。因喪祭等事而借的,隻還本,不取息,借以營利的,取年息十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