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提比略的元首統治(14—37)
提比略(Tiberius)是奧古斯都的養子與繼承人。他上台後的行動之一,便是剝奪了名義上仍然屬於公民大會的年度行政官選舉權,並將該權利授予元老院,然而候選人需要由皇帝提名。這事實上意味著公民參與國家管理製度的終結。
統治早期,盡管提比略的權力並不受約束,但他還是有所節製,表麵上看,他希望增加龐大帝國內各個階層的利益;甚至直到最後,他對各行省的統治都是公正而仁慈的。他的統治精神體現在給一位催促他增收貢稅的總督的答複中:“好的牧羊人剪羊的毛,”他說,“而不是剝羊的皮。”(9)
但不幸的是,提比略具有陰鬱、多疑和妒忌的天性。他與首都政治上和私人的敵人爭鬥時所遭遇的反對,讓他很快開始實行高壓暴政,這使他後半期的統治成為悲劇。(10) 一部被稱作《大法》(Law of Majestas)的古代法律被強製執行,它規定隻要事關皇帝,所有不留心的言辭和不友好的想法都要被嚴懲。通風報信者會得到獎勵,所以湧現出了一群被稱為“告密者”的人,他們成為社會的間諜。許多人為了發泄私怨而誣陷他人;許多人,尤其是富有的階層,被指控、處死,他們的財產則被沒收。
提比略任命一個品質極為低劣、生活極為墮落的人塞揚努斯(Sejanus)為首席大臣和禁衛軍統帥(11),然後退隱到那不勒斯灣的卡普裏島(Capreae)上,把首都的一切事務都交給了這個人。塞揚努斯在羅馬一度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統治。他殺死了一些最優秀的公民,清除掉可能的皇位繼承人,以便提比略能讓他繼承皇位。他甚至膽大包天到計劃刺殺皇帝本人。然而,他的陰謀為提比略獲知,這位臭名昭著的奸臣受到逮捕並被處死。在餘下的時光裏,提比略冷酷地統治著國家,對臣民的愛戴示以輕蔑的冷漠。“我不在乎人們是否恨我,”他說,“隻要他們聽我的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