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社會和政府
228.羅馬家庭;祖先崇拜
家庭是羅馬社會的根基,還是其最小的組織單位。它與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家庭概念是迥然不同的。典型的羅馬家庭由父親、母親、兒子及其妻子和兒子,以及尚未婚配的女兒組成。一旦某個女兒出嫁了,她就成了其丈夫家庭中的一員。
這種家庭組織最為重要的特征或元素,就是父親擁有無限的權威。在早些時候,他在法律上對家庭所有成員都擁有絕對的權力,雖然在涉及嚴厲懲罰時,習慣上他應該向近親征求意見,但是,他卻會因為行為不端而將一個成年的兒子賣身為奴,甚至將其處死。
父親是家庭中的祭司長,因為整個家庭擁有共同的崇拜。這就是家神和祖宗神靈崇拜。人們相信,祖先的神靈會留在舊灶台附近,倘若能夠經常供之以酒肉,它們便會照顧家庭內健在的人,並在日常工作和事業中保佑他們,使其獲得成功。然而,假如受到了忽視,這些神靈便會焦躁不安,遭受痛苦,它們在憤怒之中就會給他們的不肖子孫帶來某種形式的麻煩。
229.家庭在羅馬曆史上的地位
家庭對羅馬曆史和命運的影響是難以估量的。至少,它孕育了早期羅馬人的一些傑出品質,而這些品質對羅馬的強大作出了非常大的貢獻,幫助她獲得世界的統治權。受家庭氛圍的熏陶,羅馬年輕人養成了服從、尊重權威以及順從法律和習慣的品質。年輕人一旦成為公民,服從行政官、尊重法律對他來說就成了一種本能,實際上幾乎成了一種宗教。另一方麵,父母權威在家庭裏的行使教會了羅馬人如何去指揮和服從——如何運用智慧、節製和正義來行使權威。
230.家庭侍從:扈從和奴隸
除了家庭成員,通常還存在著許多依附於家庭的侍從。這些人是扈從和奴隸。扈從指的是一個與一家之主具有一種半獨立關係的人,一家之主是他的庇護人。扈從階層極有可能主要由那些來自其他城市無家可歸的難民或者陌生人組成,抑或由那些仍然居住在前奴隸主家裏獲得自由的奴隸組成。他們可以在羅馬自由地做生意並積累財產,盡管他們的收入在法律上是庇護人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