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邁爾斯教授講世界曆史:世界通史(套裝共2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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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製度下,教堂的所有圖畫和十字架都被撤掉;細燭、聖水和熏香都不再使用;敬奉聖母和慶祝聖日的做法遭到禁止;煉獄思想被當作功利迷信,為死者祈禱被禁止;包括麵餅和葡萄酒的聖餐儀式被廢除;教士結婚的禁令被取消;宗教儀式在除了亨利統治時期的最後3年外,大部分時間裏都是用拉丁語進行,到了愛德華統治時期,下令要以英國人民自己的語言來進行。

為了使上麵提到的法案條款能夠有效執行,大主教克蘭麥準備了《英國國教公禱文》(English Book of Common Prayer),並在1549年發行第一版。這本著作隻不過是古拉丁文版的《彌撒書和禱告書》的簡單譯文,裏邊對個別詞語和篇章做了改動來適應新的教義。直到今天,英國國教會所使用的仍然是這部作品。

1552年,著名的《宗教四十二條》(Forty-two Articles of Religion)出版,它是對改革思想的簡要聲明。這些條款最後縮減為三十九條,構成了英國教會現在的信仰和教義的標準。

601.為確保宗教統一而實施的迫害

如果所有人都像莫爾的《烏托邦》裏所說的那樣能夠自由選擇自己的宗教信仰,這些變革和革新將不會遇到任何困難和阻力。但是不幸的是,自由選擇宗教信仰隻是理想國裏的理想。除了一些大度和視野寬廣的人士在一些歡快時刻能夠實現外,烏托邦裏的宗教寬容並沒有降臨到這個世界。

按照王室詔令,所有布道者和牧師都要簽署《四十二條》(Forty-two Articles)。對於那些違背新的禱告書的宗教儀式的行為都會按照《宗教統一法案》(Acts for the Uniformity of Service)的法令受到嚴厲懲罰。很多人在愛德華在位時期因為拒絕遵從新的宗教儀式而被投入監獄;至少有兩人因為“公禱文的異端和詆毀者”的罪名而被燒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