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秋時,每個國家都有法律,晉國的趙鞅就將法律條文鑄刻在鐵鼎上,公示國內,可是這些法律不成係統。
李悝擔任相國後,為確保所有人都遵守分蛋糕規則,懲戒和威懾那些不聽話的人,起草了中國曆史上第一部係統的法典——《法經》。這部法典並不是即興創造的。《法經》中的很多法律條文,都是李悝結合前人與自己一線工作經驗總結出來的,具有無與倫比的先進性。
《法經》成為法家成員心中的《聖經》,更是中國法學思想的老祖宗。
有人會說,法家是殘酷邪惡的代名詞,動不動就削人頭、斷人腿。這話如果讓李悝聽到了,他會憤怒地說:“這鍋我不背!《法經》是管理國家的手段,我內心要實現的是儒家的德政!”
有一次李悝與魏文侯探討人為什麽會鋌而走險,走向違法犯罪的道路。
魏文侯:“刑罰產生的根源是什麽?”
李悝:“都是因為奸邪**逸引起的。一個人如果飽受饑寒,他就會去偷盜殺人。權貴如果**逸,就會追求奢侈的生活,為了住豪華的大宅院,就會侵占農民的田地。當老百姓活不下去的時候,他們就會鋌而走險,此時就不得不用法律來製裁他們。
魏文侯一邊聽一邊點頭。
李悝:“治理好國家,讓百姓安居樂業,教化百姓禮義廉恥,以德治國這是‘本’,靠刑罰維護秩序這是‘末’。作為君主,決不能舍本逐末!”
李悝雖是法家開山鼻祖,但他的骨子裏流著的是儒家的血。刑罰隻是維護社會安定的手段,真正讓國家強盛的仍要靠國君體恤百姓。
春秋時代,法律成為維護貴族、欺壓百姓的工具。“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是春秋時法律的核心思想。那時的大臣都是貴族,有地有兵,看你國君不順眼,是有資本造反弑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