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種差異外,在古代與中世紀的發展過程中,尚有身份階級上的差異。
中世紀行會城市內之典型的市民為商人或手工業者。如果其是一位住宅的所有者,則為完全的市民。反之,在古代,則地主為典型的完全市民。因此,在行會城市中是先有身份上的不平等。非土地所有者如欲獲得土地,土地所有者必須為自己的管理人。而且他們在訴訟上多處於不利的地位,此種不利地位漸漸趨於平等,但並非到處都已做到。不過中世紀城市的市民,個人有人身自由。根據“城市空氣使一切自由”之原則,在農奴逃跑一年零一天後,領主便無權將其召回。此種原則雖不適用於各處,且因霍亨斯陶芬王朝之立法而受限製,但它與城市市民階級之法律觀念相適應,軍事及稅賦利益使其強製實行此原則。因此,階級之平等化與自由束縛之消失成為中世紀城市發展的一個主要趨勢。反之,在古代的初期,則有與中世紀同樣的階級差別。在古代,不僅貴族與繼武士後成為鄉紳的平民間的差別得到承認,而且奴隸製隸屬關係也得到承認。隨著城市權力與民主政治的發展,身份階級的差別亦日益增大。因為大規模購入奴隸或秘密輸入奴隸,大城市形成日益膨大的下層階級,而那些被解放的奴隸也屬於下層階級。故古代的城市與中世紀的城市相反,身份階級的不平等有漸增的趨勢。此外,古代城市毫無中世紀行會壟斷之痕跡。在雅典的民主政治支配之下,從關於製作雅典鎮守神廟廟柱的文獻中,發現雅典自由人與奴隸在同一自發性團體中一起工作,而且做工頭的奴隸比雅典自由人的位置更高。此種狀態在中世紀因有一個強大的自由工業階級之存在,實為不可思議之事。
總括以上所述,可作如下的結論:古代的城市民主政治實為一種政治的行會。它有一定的被壟斷了的經濟利益,但它受軍事利益所支配;如納貢、戰利品、同盟城市的入會費等隻分配於市民之間。故與中世紀末期的手工業者行會完全相同,古代民主的市民行會亦對吸納太多人加入不感興趣。由此出現了對市民人數的限製,實為希臘城邦沒落的原因之一。將所征服的土地及戰利品分配給公民的製度包含在政治行會的壟斷權之內,而糧食配額、劇場費、陪審費及參加宗教儀式之費用均由政治利得進行支付。故自希臘正式市民看來,恒久的戰爭是一種常態。如克裏昂(Cleon)那樣蠱惑民心的政治家,也意識到要有理由地煽動戰爭,戰爭能使城市富饒,長時期的和平為市民所不能容忍。凡以和平方法追逐利益者,均得不到此等機會,他們包括被解放的奴隸與外國僑民等。他們雖然沒有土地,但在他們之間,我們首先找到了與近代資產階級相類似的模型。軍事方麵的原因可以解釋為什麽古代城市隻要保持其慣常形式,便不能產生手工業者行會或與之類似的組織;反之,隻有由市民階級形成政治軍事的壟斷,才能發展為一個軍人的行會。古代城市代表當時戰術的最高發展水平,無論何種武力,均不能對抗重甲兵隊或羅馬的步兵騎兵團。這解釋了古代工業形式及其發展趨勢與通過戰爭所得利益或其他以純粹政治方法所獲得利益之間的關係。與市民對立的為賤民;凡今日所謂的和平盈利者一概被列為賤民。但在中世紀初期,戰術之重心移至城市外部的騎士當中。披戴甲胄的騎士軍隊所向披靡,因此,市民行會的軍隊通常隻取守勢,而從不敢主動出擊,1302年庫爾特雷(Courtray)戰役為唯一的例外。故中世紀的市民軍隊,不能如古代的重甲兵或步騎兵那樣發揮行會的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