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17世紀初期,在詹姆斯國王的命令(或者說批準)下,官方進行了《聖經》的翻譯,群策群力,製作出一個豐富多彩、富有詩意的散文版《聖經》。當時很多虔誠的英國人都相信,主對這個項目特別眷顧。眾多來自大學和英語教堂的最優秀學者都投入到這項工作中,精誠合作。他們掌握了以前所有語言、所有版本的《聖經》,因而能夠運用全部古老語言的資源。他們對希伯來語、希臘語和拉丁語的詞匯和韻律深有體會,因此能夠在不破壞原本結構和特點的前提下擴充英語的語言。
時機已經成熟。英語這門語言正處於恰當的階段,為了翻譯充滿詩歌藝術和響亮預言的篇章而向前發展。因為,當時正是詩歌的偉大時代,是莎士比亞的時代。那時候的散文靈活而莊重,自由而穩固,尚未像後來的18世紀那樣受到現實主義的約束。在伊麗莎白和詹姆斯的寬鬆時期,幾乎每一位散文大師都在用聖經式英語寫作,或者反過來說,每一個《聖經》譯者都在用伊麗莎白式英語寫作。
因此,即使希伯來語或者希臘語、拉丁語的某些美感和意境未能體現在英語版本中,我們也十分確信欽定版英語《聖經》擁有其獨一無二的優點。事實上,有好幾位同時熟悉古代版和現代版、學識淵博的批評家曾大膽地宣布:在所有版本當中,我們的《聖經》是一部文學傑作。
讓我們再一次強調“文學”這個詞吧,因為我們並不擔心準確度問題,後來19世紀的英國、美國學者們所給出的修訂版無疑已經解決這個問題。很多並非守舊派的讀者其實更喜歡“欽定版”中的某些措辭,而不是“修訂版”。比如,“信念、希望與慈愛”是一串優美的詞語,不能簡單地用跳動的單音節詞“信念、希望與愛”代替。修訂者們說,詩篇作者想表達的不是“我要彈著琴對你唱歌”,而是“我要對你彈琴”。也許是吧,可是,詩人確實在彈著豎琴唱歌,“唱”就是要繼續歌唱下去,勝過過去與現在的所有學術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