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這些文字,或者說其中一大部分,都是我獨居在馬薩諸塞州康科德鎮瓦爾登湖畔的樹林中時所寫。我居住在自己親手搭建的小屋裏,並且方圓一英裏內沒有任何鄰居。我全靠自己的雙手養活自己。在那兒住了兩年零兩個月後,現在,我又成為文明社會中的一位過客。
如果不是鎮上的人對我的生活方式詳加詢問,我本不想用這麽多自己的事情來打攪讀者。有人說這樣的生活方式很古怪,我卻絲毫不這麽認為,而且在當時那樣的環境下,我反倒覺得自己的生活很自然、很合理。有人問我吃些什麽、是否覺得孤獨、是否感到害怕等等;有人很好奇地想知道我把多少收入用來做慈善;還有些養活一大家子的人問我收養了多少窮孩子。這些問題,我都將會在此書中作答。若是有讀者對我沒什麽特別的興趣,那還請你們原諒。在大多數作品中,“我”這個第一人稱往往都被省略,但我卻要將它保留。以自我為特色,是本書與其他作品的主要區別。我們往往都忘記了,其實,說話最多的總是第一人稱“我”。要是我了解其他人像了解自己這麽透徹,那我也就不會大談自己了。可惜,我經曆淺薄,隻得局限於這個主題。此外,我還想懇請各位作家,不要隻去記錄一些道聽途說的別人的故事,還是簡單真誠地講講自己的生活吧,就像給遠方的親人寫信那樣;因為在我看來,如果一個人真正用心生活,那他必定住在偏遠的地方。也許下麵這些內容更適合家境貧寒的學子,至於其他的讀者,就請挑些入得了眼的部分看看吧。相信沒人願意穿上外套時撐破衣縫, 隻有合身的衣服才是最好的。
我想談的事物,並非關於中國人或者三明治島1民,而是與正在閱讀此書的、生活在所謂新英格蘭2 的諸位有關;我想談的是你們所處的環境,尤其是這座小鎮的外部條件。你們的生活非得這麽苦嗎?是否它已經到了無法改善的地步?我曾去過康科德鎮不少地方――商店、辦公場所、田野等等,卻發現所到之處人們都在以千奇百怪的方式做著各種苦役。聽說婆羅門教徒坐在火焰中,眼睛還直視著烈日;或者頭朝下將身體懸在烈火之上;或者扭頭凝視青天,直到“身體無法歸複原位, 而且因為脖子的扭曲,隻有湯水才能灌進胃裏”;或者終身被鐵鏈鎖在樹下;或者像毛毛蟲一樣,用軀體丈量廣袤的大地; 或者單腳站立在柱子上――然而,我每天所見的場景令人難以置信和震驚至極,絲毫不遜色於這些教徒有意的贖罪苦行。就連赫拉克勒斯3的十二件苦差和我鄰居們的生活相比都不值一提,因為他的苦差隻有十二件,而且還有終結之時,可是我從來沒見過我那些鄰居殺死或捕獲任何怪獸,也沒見他們完成哪件苦差事。他們更沒有伊俄拉斯4 那樣的朋友幫他們用燒紅的烙鐵來灼燒九頭蛇的脖頸,反而是剛打碎一個頭,又立刻冒出兩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