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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蘇鶚在《杜陽雜編》裏,寫了這樣一件事:
魚朝恩專權使氣,公卿不敢仰視。宰臣或決政事不預謀者,則眥睚曰:“天下之事豈不由我乎?”於是上惡之。而朝恩幼子曰令徽,年十四五,始給事於內殿,上以朝恩故,遂特賜祿焉。未浹旬月,同列黃門位居令徽上者,因敘立於殿前,恐其後至,遂爭路以進。無何,誤觸令徽臂,乃馳歸告朝恩,以班次居下為同列所欺。朝恩怒,翌曰於上前奏曰:“臣幼男令徽位處眾僚之下,願陛下特賜金章以超其等。”不由緋便求紫。上未及語,而朝恩已令所司捧紫衣而至,令徽即謝於殿前。上雖知不可,強謂朝恩曰:“卿兒著章服大宜稱也。”
說的是一個叫魚朝恩的人,專權使氣,朝中大臣怕他,到了不敢仰視的地步,大臣們做事若事先不向他報告,他就會大怒,當著皇上的麵朝他們瞪眼:“天下之事,怎麽可能繞過我呢?”而堂堂皇帝大人的反應,不過是厭惡而已。若是其他人,毫無疑問,絕對是當場拉出去砍腦袋!更有甚者,魚朝恩有個兒子(養子),才十四五歲就在朝廷上班了,不到一個月,在上班時與人搶道,被同事誤碰了一下胳膊,就急忙跑回去向魚朝恩告狀:你兒子遭同事欺負了,你這個當老子的管不管吧!“我兒息怒,他們怎麽敢欺負你?”“還不是因為我‘班次居下’,排隊上殿時排在了後麵!”
魚朝恩大怒,第二天就以不容置疑的口吻對皇上說:“我兒位處眾僚之下,這是不行的,我希望陛下想辦法讓我兒超過他們!”
其實根本用不著陛下想辦法,他早就命令有關官吏,給他兒子準備好了紫衣和金玉帶。穿戴上紫衣和金玉帶,他兒子就可以排在前麵了。按照當時的規定,文武官員三品以上才能穿紫衣、紮金玉帶,四品服深緋,五品服淺緋,係金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