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時候,有些人哪怕知道自己做錯了事情,也會為了所謂的麵子而拒不承認。倘若有人逼著他認錯,他還可能會給予異常激烈的反擊。
有一位剛從某名牌大學畢業的年輕律師,剛進入律師所,接的第一個案子就是為其中一方做辯護的大案子。在進行辯論時,最高法院的法官剛剛開口說了一句:“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海事法的追訴期限為六年,因此根據……”法官還沒有說完話,那位年輕律師就直接打斷了他,因為他熟知各種法律條文。他知道法官說錯了,便率直地說:“不,法官大人,您搞錯了,海事法根本就沒有追訴期限。”
法庭內頓時一片靜寂,法官沒想到中途會冒出這樣的聲音。他知道自己犯了一個常識性的錯誤,感覺自己簡直無地自容,臉色變得鐵青,愣在那裏足足有五秒鍾沒有說話。原以為會獲得眾人讚賞的年輕律師,不但沒有得到讚賞,反而在眾人的目光下感到非常不自在。
而從那之後,那位法官一看到年輕律師,就覺得很尷尬,總是擺出一副冷漠而嚴肅的表情。“為什麽他對別人都是和藹可親的,對我卻異常冷漠呢?”年輕律師的腦海裏不斷縈繞著這一問題,卻從沒有從自己的身上找原因。
那麽,年輕律師犯錯了嗎?實際上並沒有。可是,他錯就錯在不該輕易打斷那位法官的話,甚至當著眾人的麵落下那位法官的顏麵。
因此,在指出別人的錯誤時,一定要注意方式,要盡量采用委婉的方式提出來,不要讓其太難堪,那樣才不會“禍從口出”。
在人際交往中,直言不諱地直接指出別人的錯誤,很多人是接受不了這種“好心”的。應該采取一些溫和委婉的方式,巧妙地暗示出對方錯在哪兒了。這樣可以為對方挽回麵子,緩和緊張難堪的氣氛,使事情能順利進行。要達到這樣的目的,就應該學會使用下列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