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我們講到的不管是極端展示、可見效益、體驗服務,還是權威背書、品質保證、品牌認知,甚至是通過第三方平台,本質上都是為了破解消費者的不信任感。很多商家都在這些方麵做了很多嚐試,我相信這位蛋糕店老板也能從中學到很多知識,把自己的真誠更好地呈現給消費者。
但是,努力讓消費者建立信任隻是一個表象,最根本的還是要值得被信任,隻有努力做一個真誠、可信賴的人,才能在自己周邊建立起信任圈。
因為,信任的力量並不僅僅存在於商業之間,社會之間的信任,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更加重要。在任何情況下,信任帶來的影響都是我們無法預測的,而我們也會因為彼此之間的信任獲得意想不到的收獲。
信任其實是一個可測量的成效加速器,當信任上升的時候,效率會隨之上升,同時成本也會隨之下降,從而創造出更多的利潤,這便是信任所帶來的紅利。
怎樣成為一個值得被信任的人呢?
關於這個問題,《信任的速度:一個可以改變一切的力量》的作者富蘭克林·柯維(Franklin Covey)做出了回答。在這本書中提到了信任的四個核心:誠實、動機、能力和成果。
這四點不僅僅是評判一個人是否具有高度信用的標準,也是對自我的拷問:我有很強的信任感嗎?我值得別人信任嗎?
假如你現在是一場法庭訴訟中的專業證人,在沒有物證的情況下,原告的律師要試圖讓陪審團相信你是一個有用的證人,那他怎樣才能讓人信服呢?
首先,要證明你是一個誠實的人,這就要求你誠實可靠,有說實話的聲譽。
其次,就要證明你有好的動機,你沒有任何袒護別人的企圖,不會使證言帶有偏見。
再次,就是要證明你有優秀的能力,在你作證的領域裏,你的確具備足夠的專業知識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