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哲學與智慧

二二 關於理智的客觀運用

植物的生命隻是生存,因此它們生活的樂趣是純粹主觀的、粗糙的滿足。動物則不同,動物有智慧,可是動物的智慧仍然隻限於滿足自身動機欲望的範圍內,限於自身最直接的刺激範圍內,這就是它們也完全滿足於單純生存的原因。所以它們可以幾個小時完全不動,而不會感到不滿或不能忍受。隻有最聰明的動物如狗和猿猴才需要活動,才會感到厭煩和無聊,所以它們才喜歡玩耍,才喜歡兩眼注視過路者。從這方麵來說,它們和那些喜歡從窗子裏看人的人屬於同一類。

隻有人類的智慧才達到了最高層次,才能認識其他東西,所謂認識其他東西與單純的自我意識是完全不同的。同時,由於人有推理能力,人也就可以進行思考。因此除了簡單的生存以外,人的生活還可以為上述這種智慧所滿足,在某種程度上說,這是在自身的存在以外,存在於別人和其他事物中的第二種生存。

不過人類的智慧大部分也限於滿足自身欲望動機的範圍內,隻是這個範圍比其他動物的大,還包括那些不太直接的動機。當我們從總體上來審視它時,便會稱這種智慧帶來的是“實用知識”。其實,除了由好奇心和娛樂消遣而產生的東西以外,人類並沒有比較自由的、沒有目的的知識,然而就算如此,人還是具有所謂實用知識的。當動機不起作用時,人的生活大多是單純的生存,他們有時候會不斷閑逛,或是常常去參加社交活動,在活動上卻隻是聚在一起而沒有任何交談,或充其量隻稍做交談,這種現象就充分地證明了上述事實。

的確,大多數人並沒有自覺到,他們把“在生活過程中花費最少的思考”當作了自己的最高行為準則,因為對他們而言,進行這樣的思考本身就是困難而麻煩的。這些人思考多少,隻看他們從事的事務需要多少,也看他們的娛樂消遣需要多少,而對於這兩者,他們也都要做適當的安排,以便使自己能以最少的思考來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