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哲學與智慧

文學的美學01

我認為文學最簡單、最正確的定義,應是“利用詞句使想象力活動的技術”。維蘭德(1)在給梅爾克的一封信函中,就確證了此定義,他說:

我隻為文中的一小節就花了兩天半的時間,原因是沒找出一個恰當的詞。我整天就在這方麵思索,因為我希望能像一幅繪畫一樣,把我眼前浮現的確定視象原封不動地搬到讀者麵前。此外,正如你也知道的,在繪畫中,即使是一筆一畫,或光線的明暗,甚至連一個小小的反射光,也常會改變全體的旨趣。

文學所描繪的材料,由於讀者的想象力而有了某種方便,也就是說,這些經過精致筆觸細密加工的文學作品,最適於某人的個性、知識、情緒,因此自然就會刺激他的想象力。相同的詩或小說,因讀者個性及其他方麵的差異,帶給人的感觸會大異其趣。

但是,造型藝術(繪畫、雕刻、建築等)則沒有這種方便,因為它必須靠一個形象,一個姿態,來展現給所有的人看。在這形體之中,往往會以不同手法,主觀地或偶然地附帶上藝術家或模特兒的個性特征。當然,這些附帶物越少就越具客觀性,也越能顯示這個藝術家的天才。

以上所述,就是文學作品能比繪畫、雕像有更強烈、更深刻的普遍效果的重要原因之一。一般人對繪畫、雕刻反應冷淡,因此造型藝術的效果也甚為微弱,一些大畫家的作品往往出現在隱僻的場所或為私人所收藏,那不是因為有人故意地隱匿或把它當作珍品般藏之名山,而是因為這些作品一向就不受注意,也就是說從來都不曾顯示它的任何效果,隻是偶然地被人發現而已。由此,我們就不難了解造型藝術的效果為什麽會這麽微弱了。

1823年,我在意大利的佛羅倫薩發現了拉斐爾的畫作《聖母畫像》,那幅畫長年掛在一個宮廷婢仆家的牆壁上。這樣的事竟發生在素有“藝術王國”之稱的意大利,怎能不令人慨歎?這件事也更可證明,造型藝術很少會有直接的效果,並且也足以證明,對藝術進行評價要比對其他一切作品都難,也需要更多的教養和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