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所說的詩賦詞曲,都是韻文,現在來講非韻文。非韻文有散文和駢文的分別。散文的句法,長短不齊,比較接近於口語的組織;駢文的句法,要排比齊整,字義虛實相對。例如“老當益壯,寧移白首之心;窮且愈堅,不墜青雲之誌”,以一雙四字句及六字句,兩兩相對,這就是駢文,其他不屬於這種形式的普通文章,都是散文(鄭振鐸《文學大綱》,駢文也叫散文,將散文分為古駢二體,這個散文是現代意義的,對詩歌、小說、戲劇說的)。
駢是對偶的意思,駢文句法常常以四字句、六字句相間成文,所以又稱四六文,但一般駢文家對於駢文的定義比較廣泛,他們認為駢文包括“駢字”“駢句”“駢意”等形式,不僅四六文而已。所謂“駢字”就是兩字重疊而成的語匯,例如“窈窕”“參差”“苗條”“流離”“關關”“夭夭”等,或者是雙聲相重,或者是疊韻相重,或者是同字相重,如果不重疊,音節就不明顯,說起來就不好聽。所謂“駢句”,不僅包括四六句,就是其他的排句也包括了,例如“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這也算是“駢句”。至於“駢意”,則凡文字有幾層意思,分數段平列寫出的,都包括了。這樣一來,不但韓柳歐蘇那些散文大家的文章脫不了駢文的範圍,便是白話文也有許多是駢文了。這個過於廣泛的定義,我們不能讚同。
我們認為,駢文雖不限於四六,但句法整齊、字義虛實相對這兩個原則,必須具備,才算是駢文,例如“八股文”“對聯”,都合於這兩個原則,都可以算作駢文。至於其他的駢句,就不能叫駢文、駢字及駢意,更不能作為駢文的特點。清朝駢文大家阮元,曾著《文言說》一篇,說《易經》上的《文言》篇是駢文,作《文言》的孔子是駢文的老祖宗,他這樣吹駢文的牛皮,來提高駢文的地位,自不能不采用極廣泛的定義。但近人章太炎也主張同時述多人多事的文字,須用駢體,這個見解就上了駢文家的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