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書是造字及用字的方式,其名稱與次序,有幾種講法。漢劉歆及班固的講法是:(一)象形;(二)象事;(三)象意;(四)象聲;(五)轉注;(六)假借。許慎的講法是:(一)指事;(二)象形;(三)形聲;(四)會意;(五)轉注;(六)假借。一般文字學家多采用許氏的名稱,但次序以劉班兩氏所定者為比較合理。現在依劉班次序及許氏的名稱與定義略加解釋。
象形——許氏說:“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日”字,篆文作圓形象太陽,內一畫是象日中的斑點。“月”字,篆文象缺月之形。除“日、月”外,如“山、水、牛、羊、魚、鳥、米、禾、門、戶、子、女、君、臣、手、足、耳、目”等都是象形,看篆文即可明白。
指事——許氏說:“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上下的意思是抽象的,沒有一定的形可以畫,於是畫一橫線作標準,再在橫線的上麵或下麵作一符號來表示之。篆文上這符號就是一較短的橫線,或作直線。其他例子如“中”,以口象四方,以丨為表示中央的符號。如“一”“二”“三”,以橫線表示數目。如“刃”,在“刀”口作一記號。如“本”,在“木”的下部作一符號,表示根部;“末”,在“木”的上部作一符號,表示樹梢;“朱”,篆形米,在“木”的中部作一符號,表示木的中心。
會意——許氏說:“比類合誼,以見指揮,武信是也。”會意是合兩三字為一字,合舊字的意義以形成新意義。例如“止”“戈”為武,就是合“止”“戈”兩字的意義,來表示“武”乃是製止戰爭的行為。“人”“言”為信,就是合“人”“言”兩字的意義,來表示“信”乃是人類說話的道德。其餘的例子如“祭”由“又”“肉”“示”(古“祇”字)三字合成,即以手(“又”字即“手”字)持肉祭神之意;如“苗”有草生於田之意;如“炙”有以火燒肉之意;如“絞”有繩索相交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