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文字的古物,即刻有銘文的銅器、石碑,以及刻有卜辭的龜甲、獸骨等物,我們在上麵幾節中已經說過,此外還有西域考古的種種發現,其中有漢魏至唐的簡牘書冊以及各小民族已死的文字,我們將於後麵再說。無文字的古物,在殷墟發掘中已經發現過一些,同時在周口店及河套等地發現了舊石器時代的文化,在仰韶、辛店等地又發現了新石器時代的文化。
周口店離北平(今北京市)五十公裏,一九二一年,有瑞典人安特生,充當北京政府農商部地質調查所顧問,在該地一石灰洞裏偶然發現了一片石英,但該地是不產石英的,這片石英必從別處帶來的,因而引起多人的研究興趣。後來有一些中外學者繼續探察發掘,經十數年,竟發現了大批化石,其中有二十五種是一種猿人的骨骼,因定名為“北京人”。同時又在北京人骨骼之旁發現兩千多種工具。又發現了堆積很厚的灰層,因而知道北京人已知曉了用火,而且在該地居住過幾千年的時光。從北京人能製造工具及運用火兩點看,雖說他們的骨骼仍帶有許多猿猴的特征,我們也不能不承認他們是真正人類的最初形態。北京人的存在時期,大約在四十萬年以前。在中國考古學的分期,以北京人時期為最早,屬於前舊石器時代,又稱前周口店時期。
後舊石器時代,就有河套文化(由河套掘出古物所代表的文化)、後期周口店文化。還有尾舊石器時代,由達賚湖文化代表著。新石器時代則可分為六期,每期約三百年。第一為齊家期,係以在甘肅臨洮縣齊家坪掘出的石刀、石斧、尖骨和單色紋形的陶器代表之,大約為公元前三五○○年至前三二○○年間的文化。第二為仰韶期,係以河南澠池縣仰韶村所發現的石刀、石斧、石耨、石杵、石鏃、石戈、石環、石紡車、骨鏃、貝鏃和角針,以及有色陶器等為代表,大約是公元前三二○○年至前二九○○年間的文化。第三為馬廠期,大約是公元前二九○○年至前二六○○年間的文化。第四為辛店期,此期除石器骨器陶器外,還發現有銅器,大約是公元前二六○○年至前二三○○年間的文化。第五為寺窪期,以甘肅狄道縣寺窪山為代表,約當公元前二三○○年至前二○○○年間。第六為沙井期,代表地址在甘肅鎮番縣附近,約當公元前二○○○年至前一七○○年間,發現有翼的銅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