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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史傳記及其他

雜史是不以中央政權為綱領的史書,體裁和正史不相類似,但內容仍有體係,可與正史相參證。例如《國語》敘春秋時事,是分國敘述的,《戰國策》講戰國時縱橫捭闔的活動,也是分國敘述的。這兩書是司馬遷作《史記》的重要參考書之一部分。傳記是指《孔子編年》《朱子年譜》《名臣言行錄》那一類的書。清李元度所著的《國朝先正事略》,道光以前人物略具,是清代史的重要參考資料。其他史書,有所謂“載記”者,如《吳越春秋》《安南誌略》《朝鮮誌略》等便是。有所謂“史抄”者,如《兩漢博聞》《通鑒總類》等便是。有所謂“職官”者,如《曆代職官表》《百官箴》等是。有所謂“時令”者,如《歲時廣記》是。有所謂“詔令奏議”者,如《兩漢詔令》《曆代名臣奏議》等是。這些書是次要的史料,在專門研究者是可以擇要參考的。至於所謂稗官野史,大概是指私人筆記,記述掌故逸聞,可以補官書之缺,糾正官書之錯誤的,例如太平天國失敗,它的本身記載完全被清政府消滅,隻民間有些零星筆記保存其一部分真相。這類的野史倒是可寶貴的資料。前代野史,如宋末有鄭所南(思肖)《心史》,明末有《揚州十日記》《風倒梧桐記》等,曾激發民族意識,是世所公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