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世的國家沿襲之,則為工官。《考工記》的工官有兩種:一種稱某人,一種稱某氏。稱某人的,當是技術傳習,不以氏族為限的,稱某氏的則不然。工用高曾之規矩,古人傳為美談。此由(一)古人生活恬淡,不甚喜矜奇鬥巧。(二)又古代社會,範圍窄狹,一切知識技能,得之於並時觀摩者少,得之於先世遺留者多,所以崇古之情,特別深厚。(三)到公產社會專司一事的人,變成國家的工官,則工業成為政治的一部分。政治不能廢督責,督責隻能以舊式為標準。司製造的人,遂事事依照程式,以求免過(《禮記·月令》說:“物勒工名,以考其成。”《中庸》說:“日省月試,餼廩稱事,所以來百工也。”可見古代對於工業督責之嚴)。(四)封建時代,人的生活是有等級的,也是規範的。競造新奇之物,此兩者均將被破壞。
所以《禮記·月令》說:“毋或作為**巧,以**上心。”《荀子·王製》說:“雕琢文采,不敢造於家。”而《禮記·王製》竟說:“作奇技奇器以疑眾者殺。”此等製度,後人必將議其阻礙工業的進步,然在保障生活的軌範,使有權力和財力的人,不能任意享用,而使其餘的人,(甲)看了起不平之念;(乙)或者不顧財力,互相追逐,致以社會之生活程度衡之,不免流於奢侈,是有相當價值的,亦不可以不知道。即謂專就技巧方麵立論,此等製度阻礙進步也是冤枉的。為什麽呢?
社會的組織,暗中日日變遷,而人所設立的機關,不能與之相應,有用的逐漸變為無用,而逐漸破壞。這在各方麵皆然,工官自亦非例外。(一)社會的情形變化了,而工官未曾擴充,則所造之物,或不足以給民用。(二)又或民間已發明新器,而工官則仍守舊規,則私家之業漸盛。(三)又封建製度破壞,被滅之國,被亡之家,所設立之機關,或隨其國家之滅亡而被廢,技術人員也流落了。如此,古代的工官製度,就破壞無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