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正書,亦作真書,其名係對行草而立。草書的初起,其作用,當同於後來的行書,是供起草之用的。《史記·屈原列傳》說:楚懷王使原造憲令,草槁未上,上官大夫見而欲奪之。所謂草槁,就是現在所謂起草。草槁是隻求自己認得,不給別人看的,其字,自然可以寫得將就些。這是大家都這樣做的,本不能算創造一種字體,自更說不上是誰所創造。到後來,寫的人,不求其疾速,而務求其美觀。於是草書的字體,和真書相去漸遠。馴致隻認得真書的人,不能認得草書。於是草書距實用亦漸遠。然自張芝以前,總還是一個一個字分開的。到張芝出,乃“或以上字之下,為下字之上”,其字竟至不可認識了。後人稱一個一個字分開的為章草,張芝所創的為狂草。
五、狂草固不可用,即章草亦嫌其去正書稍遠。(甲)學的人,幾乎在正書之外,又要認識若幹草字。(乙)偶然將草稿給人家看,不識草字的人,亦將無從看起(事務繁忙之後,給人家看的東西,未必一定能謄真的)。草書至此,乃全不適於實用。然起草之事,是決不能沒有的。於是另有一種字,起而承其乏,此即所謂行書。行書之名,因“正書如立,行書如行”而起。其寫法亦有兩種:(子)寫正書的人,把它寫得潦草些,是為真行。(醜)寫草書的人,把它寫得凝重些,是為行草(見張懷瓘《書議》)。從實用上說,字是不能沒有真草兩種,而亦不能多於真草兩種的。因為看要求其清楚,寫要求其捷速;若多於真草兩種,那又是浪費了(孟森說)。中國字現在書寫之所以繁難,是由於都寫真書。所以要都寫正書,則由於草書無一定的體式。草書所以無一定的體式,則因字體的變遷,都因美術而起。美術是求其多變化的,所以字體愈寫愈紛歧。這是因向來講究寫字的人,多數是有閑階級;而但求應用的人,則根本無暇講究寫字之故。這亦是社會狀況所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