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文化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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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社會學發明以來,才知道風俗的薄惡,全由於社會組織的不良,和文明進步毫無關係。我們若能把社會組織徹底改良,則文明進步,就隻有增加人類的福利了。這是社會學指示給我們前途最大的光明。而社會學之所以能發明,則和現代各地方蠻人風俗的被重視,以及史前史的發現,有極大的關係。因此,我們才知道社會的組織,可以有多種。目前的組織,隻是特種事實所造成,並非天經地義,必不可變。變的前途,實有無限的可能。變的方法,我們所知道的,亦與前人迥異了。

以上論中國學術思想轉變的大概,以下再略論中國的文學和史學。

文學的發達,韻文必先於散文,中國古代,亦係如此。現存的先秦古書,都分明包含著兩種文字:一種是辭句整齊而有韻的。一種則參差不齊,和我們的口語一樣。前者是韻文,後者是散文。散文的發達,大約在東周之世,至西漢而達於極點。散文發達了,我們的意思,才能夠盡量傾吐(因為到這時候,文字和語言,才真正一致),所以是文學的一個大進步。

西漢末年,作文章的,漸漸求其美化。其所謂美是:(一)句多偶麗;(二)不用過長過短之句;(三)用字務求其足以引起美感。其結果,逐漸成漢魏體的駢文。漢魏體的駢文,隻是字句修飾些,聲調嘽緩些,和散文相去,還不甚遠。以後一直向這趨勢發達,至齊梁時代,遂浮靡而不能達意了。

此時供實用之文,別稱為“筆”。然筆不過參用俗字俗語,用字眼、用典故,不及文來得多;其語調還和當時的文相近,與口語不合,還是不適於用。積重之勢,已非大改革不可。

改革有三條路可走:(一)徑用口語。這在昔日文字為上中流社會所專有的時代,是不行的。(二)以古文為法。如蘇綽的擬《大誥》。這還是不能達意。隻有第(三)條路,用古文的義法(即文字尚未浮靡時的語法),以運用今人的言語,是成功的。唐朝從韓、柳以後,才漸漸地走上這條路。散文雖興,駢文仍自有其用,駢散自此遂分途。宋朝為散文發達的時代。其時的駢文,亦自成一格。謂之“宋四六”。氣韻生動,論者稱為“駢文中的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