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武宗會昌五年(845),大毀佛教,凡拆寺四千六百餘所,拆招提蘭若四萬餘所,強迫僧尼還俗的凡二十六萬餘,收膏腴上田幾千萬頃,收僧寺的奴婢改為納稅平民的凡十五萬人。佛教在從前也曾遭過毀法大劫,但多在南北分裂的時代(北魏太平真君七年,西446年;北周建德三年,西574年),都不曾普及全中國,這一次要算最大劫了(但也有政令不能完全行到的地方,因為其時唐的中央威力已稍衰弱了)。這次毀法的動機是:(一)經濟的,因為僧寺太富了,引起了教外社會的注意,故會昌毀寺製文說:“天下僧尼不可勝數,皆待農而食,待蠶而衣。”(二)宗教的,因為武宗信任道士,排斥佛教。(三)民族的自覺,因為佛教究竟是外國進來的宗教,故當時的詔文有“安有廢中夏之人,習外蕃無生之法”的話。毀法之後,詔文規定“隸僧尼屬主客司,顯明外國之教”;主客司是管外國人的,信外國教就應該算作外國人了。這可以明顯當時的態度含有民族自覺的成分。韓愈在前二三十年曾作《原道》一篇攻擊佛老,提出“人其人,火其書,廬其居”的口號。韓愈諫憲宗迎佛骨被貶謫,是在819年。二十五年後,這三句口號都實行了。
看《全唐文》卷七六~七八的毀法詔敕。
日本求地僧圓仁在長安親見毀法事,可看他的《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三及卷四。
但這時候佛教已深入人心,不是短期的摧殘所能毀滅的。況且那時佛教有一些宗派,不靠寺院,不靠佛像,不靠經典,不靠一切表麵的形式儀節。毀法拆寺,全不能妨害這一宗的存在和發展,隻可以使他們更感覺這些外物的不必要。這就是禪宗的各派。所以毀法的風潮過去之後,別的宗派都衰微了,隻有禪學反更發達,九世紀的後期成為禪學最發達的時代。並且因為毀法的暗示,這時代的禪學很明顯的表示一種破壞偶像的傾向,成為“嗬佛罵祖”的禪學。本來保唐寺一派,和馬祖一派(見上章)都已有偶像破壞的趨勢了。丹霞的天然(死824年)有一次把木雕的佛像拆下來燒火取暖,人怪問他,他說:“我要拆取佛身上的舍利。”人說:“木頭裏怎麽會有舍利!”他答道:“哦,原來我不過是拆木頭燒火嗬。”這已是開後來的風氣了。但這個趨勢的重要代表要算九世紀的宣鑒和義玄兩個怪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