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後結案之前,我想站在鄉民的立場上算算帳。他們一直隱蔽在幕後,卻又是真正的主角,他們的利益和心態是如何變化的?
假定這位白封小民是一戶殷實的中農,有五六口人,十五六畝地,五六間房的院落,總計近十萬人民幣的家產。純粹從經濟角度計算,他願意帶頭鬧事嗎?
清朝各地征收的地丁銀子數量不一。以每畝一錢二分計算,十六畝地約交二兩銀子,這筆銀子是折錢交納的[99]。按照土政策,白封小民以3200文錢折銀一兩,紅封紳衿卻按市價以2200文錢折銀一兩。這一場大鬧如果成功,與紅封階級享受同樣的折算率,該中農每年可以少交二千文錢。以糧價折算,這個數字大概相當於一百二三十元人民幣[100]。但是全交紅封,政府的小金庫就空了,官吏衙役一點外快也沒有了。這個目標太高,恐怕不能指望。真正有可能實現的結果,是大家分擔陋規,紳衿不要按2200文折,小民也別再按3200文折,折中之後再減少一點,大家都按2600文折。這樣算來,鬧事的利益也就是每年少交1200文錢,約合人民幣七十元左右。這大概相當於中農全家七八天的生活開支。
這筆錢足以讓他動氣,讓他願意參加鬧事,但是不足以讓他挑頭。假如他是四十出頭的男人,在中國社會摸爬滾打多年,自然知道官府是多麽不好說話。不管小民的請願有理沒理,公道不公道,隻要他看著不順眼,說抓你就抓你,說殺你就殺你,最後肯定還是官府有理。帶頭惹政府生氣,不是玩命也是玩火,這風險豈是百八十塊錢所能抵償的?把那十萬家產都搭上,也未必抵償得了!
算清了這筆賬,我們就可以理解為何潛規則通行數十年而不遭抵抗。大家都願意搭便車,最多不過出力拉拉邊套,誰也不肯駕轅。駕轅者必須是一個不計較物質利益、不怕或不知風險、同時又有號召力的人。受儒家理想主義精神熏陶的周祥千恰恰滿足了這些條件。他是紅封階級的一員,卻熱情地為白封小民爭取道義要求的公正。這樣的人,即使在讀聖賢書的環境裏也難得一見。所以,在他入獄後,那些願意鬧事又不敢挑頭鬧事的中農,在後怕和慶幸之餘,難免會感到憤慨和良心的衝動。張潮青入獄後,東鄉人的心理也應該類似。隻要別太危險,他們當然想踹官府一腳,同時也為周祥千和張潮青做點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