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永曆帝流亡緬甸
1659年(順治十六年、永曆十三年)閏正月二十五日(丙子),朱由榔和小朝廷的文武官員在平陽侯靳統武護衛下,由永昌府(今雲南保山市)退到盞達土司,第二天行至布嶺,距離中緬邊境已經不遠了。馬吉翔認為隻要進入緬甸國境就可以保住身家安全,同他的弟弟馬雄飛、女婿楊在秘密商議道:“我等百千謀議,方得車駕幸緬。今從官相隨又已至此。萬一得有寧宇(?),上意必悔不早入蜀;在廷又欲持文墨以議我弟兄。今護衛平陽侯右協孫崇雅與我極為同心。莫若先示以意,使之妄傳追逼,則乘輿今夜必兼程入關。伺夜半昏黑,車駕一過關,便將從官盡劫,則東奔西竄,流離萬狀,必無有隨駕者矣。”三人議定後即往告知孫崇雅。孫是靳統武的部將,本已感到前途黯淡,又有馬吉翔的慫恿,乘機發一筆國難財,何樂而不為?於是在這天晚上縱兵大肆擄掠。在夜色籠罩之下亂兵搶劫,連永曆皇帝也未能幸免,光著腳上不了山,直到天威營等兵趕到,才在深夜竄到銅鐵關(指銅壁關和鐵壁關),隨行的文武官員在流離當中又遭搶劫,苦不堪言;不少將士也在混亂當中若鳥獸散。二十六日白天到曩本河,距緬關十裏。黔國公沐天波先派人去通知守關緬兵。由於曆史的原因,明朝鎮守雲南的沐國公是緬甸當局熟知的人物,守關緬兵紛紛下馬以禮相待。當他們得知隨永曆帝避難緬甸的文武有近兩千人馬,要求“必盡釋甲仗,始許入關”。永曆帝同意,“一時衛士、中官盡解弓刀盔甲,器械山積關前,皆赤手隨駕去”[1]。這一舉動曾經遭到一些忠於明室的人士的指責,認為自動解除武裝是“墮緬人計”,“向使馬吉翔、孫崇雅不暮夜兼程,則車駕入緬,護兵不散,猶易於出險而會兩藩(指晉王李定國、鞏昌王白文選),緬人不敢拘執,況敢獻清乎?”[2]就當時形勢而言,緬甸是個比較弱小的國家,其當局接受南明皇帝入境避難而要求解除隨行人員武裝無可非議。問題在於朱由榔貪生怕死,在李定國等人還在雲南西部邊境地區組織兵力抗擊清軍時,就在馬吉翔之流攛掇下流入外邦,過著寄人籬下的生活,以為這樣清朝就可以放過他們,從而苟且偷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