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德國通史(全六冊)

第五節 《威斯特法倫和約》的簽訂

自1635年起,各國統治者和外交家們就不斷試探和平的機會。神聖羅馬帝國皇帝費迪南三世於1641年重新召開帝國等級會議,而這是在1608年雷根斯堡帝國等級會議半途而廢之後,帝國等級第一次聚會。此次帝國等級會議所作出的最主要決定就是開啟同外國和談程序。同年,法國、西班牙、瑞典和神聖羅馬帝國的代表們會於漢堡,簽署了一個臨時媾和條約,議決於1642年在威斯特法倫召開第二次會議。由於瑞典的使者們不願意在教皇使節的主持下開會,而教皇使節也拒絕與堅持“異端邪說者”坐在一起,所以皇帝的代表與法國代表準備在明斯特談判,由教皇和威尼斯的代表進行協調,參加者還有神聖羅馬帝國天主教諸侯和西班牙的代表,而皇帝的代表與瑞典代表準備在距明斯特30英裏的奧斯納布呂克談判,由丹麥國王克裏斯蒂安四世進行協調,參加者還有神聖羅馬帝國福音教諸侯。

談判地點確定後,安全通行權和條約草案等問題又浮出水麵,再次延遲了會談的舉行。瑞典將領托爾斯滕森在布賴滕費爾德的勝利,促使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應允他的代表於1643年7月11日抵達。而後,當法國準備與荷蘭聯盟以抗西班牙時,法國代表又稽延不進。

直到1644年12月4日,威斯特法倫和會才正式開幕,與會代表135人,包括神學家和哲學家,但為了代表們進入會場和就坐的優先秩序問題,各方又花費了6個月的時間進行協商。西班牙大使和法國大使都不願將優先權給予對方,結果須由第三者居間傳話才能進行溝通。法國大使拒不承認西班牙國王腓力四世(Felipe IV. ,1605—1665)葡萄牙國王和加泰隆尼亞親王的頭銜,聲稱,若不給他“殿下”的名義,他就拒絕參加談判。西班牙大使則拒絕承認路易十四世(Louis XIV. ,1638—1715)為納瓦爾國王。瑞典的代表們也故弄玄虛,拖延時日,最後還是在女王克裏斯蒂娜的命令下,才停止自爭,誠心議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