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鄞人楊自懲,初為縣吏,存心仁厚,守法公平。時縣宰嚴肅,偶撻一囚,血流滿前,而怒猶未息,楊跪而寬解之。宰曰:“怎奈此人越法悖理,不由人不怒。”
自懲叩首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哀矜勿喜。喜且不可,而況怒乎?”宰為之霽顏。
家甚貧,饋遺一無所取,遇囚人乏糧,常多方以濟之。一日,有新囚數人待哺,家又缺米,給囚則家人無食,自顧則囚人堪憫。與其婦商之。
婦曰:“囚從何來?”
曰:“自杭而來。沿路忍饑,菜色可掬。”
因撤己之米,煮粥以食囚。後生二子,長曰守陳,次曰守址,為南北吏部侍郎。長孫為刑部侍郎,次孫為四川廉憲,又俱為名臣。今楚亭德政,亦其裔也。
昔正統間,鄧茂七[8]倡亂於福建,士民從賊者甚眾;朝廷起鄞縣張都憲楷南征,以計擒賊,後委布政司謝都事,搜殺東路賊黨。
謝求賊中黨附冊籍,凡不附賊者,密授以白布小旗,約兵至日,插旗門首,戒軍兵無妄殺,全活萬人。後謝之子遷[9],中狀元,為宰輔;孫丕,複中探花。
譯文
鄞縣人楊自懲,最初做縣吏,宅心仁厚又守法公平。時任縣令嚴厲,有次把一個囚犯打得頭破血流,但仍怒氣衝衝,楊自懲就對著縣令跪下替囚犯求情,請縣令息怒。縣令說:“你求情,我會賣你這個人情,但此囚犯不守法律,違背天理,怎能叫人不怒!”
楊自懲叩頭說:“在上位的人違背正道,人心散失已久,所以被逼犯罪的人極多,你如果審理出他們犯罪的實情,應該憐憫他們,而不是居功自喜。歡喜尚且不可,又怎麽可以發火呢?”縣令聽了楊自懲的話,很受震動,麵容和緩下來,怒氣全消。
楊自懲家貧如洗,但對於別人的禮物,他一概拒絕。遇到囚犯缺糧時,他常多方想辦法救濟他們。一天,進來幾個饑餓的新囚犯,但楊自懲家中缺米,如果給了囚犯,那自己家人就沒有飯吃了;如果隻顧著自己,那麽那些囚犯就很可憐。楊自懲便和他的妻子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