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外江頭坐不歸[2],水精宮殿轉霏微[3]。
桃花細逐楊花落,黃鳥時兼白鳥飛。
縱飲久判人共棄[4],懶朝真與世相違。
吏情更覺滄洲遠[5],老大徒傷未拂衣[6]。
[注釋]
[1]此詩作於乾元元年(758)春。去年九月收複長安,十月收複洛陽,肅宗大駕返長安。杜甫十一月攜家由鄜州返京,繼續任左拾遺,然早已不受信任。詩即寫“吏情”之落寞。曲江,見《哀江頭》注[3]。
[2]苑外:芙蓉苑外。苑在曲江。
[3]水精宮殿:借言宮殿近水。霏微:春光掩映之貌。
[4]久判(pān攀):早已不再顧忌。判,俗作“拚”,豁出去之意。
[5]滄洲:指隱居之所。
[6]拂衣:指辭官。
[點評]
江頭縱飲,懶於朝參,足見心中抑鬱,仕途多艱。《杜詩鏡銓》曰:“觀數詩,公在諫垣必有不得其誌者,所以不久即出。”詩中“桃花”一聯,最得佳評。據《漫叟詩話》載,老杜墨跡初作“桃花欲共楊花語”“自以淡墨改三字”。詩寫桃花墜落之緩慢、飄忽,故以楊花為襯。然楊花可漫天飛舞,桃花則無飛起之勢,“共楊花語”,便嫌雕琢而失真,“細逐”而“落”,取楊花之輕飄而去其“起”勢,最得狀物之細膩。“楊花”,有本作“梨花”,如此便與老杜“自以淡墨改三字”無著,故不取。此聯以“桃花”對“楊花”,以“黃鳥”對“白鳥”,正句中自對也。有如此細致之觀察,足見江頭兀坐之時久。《唐詩選脈會通評林》引黃家鼎評語曰:“磊磊落落,自成一調。小縱繩墨而首尾圓活,生意自然,是能傾倒。律詩不受律縛。”此得老杜之用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