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爆炸最終被認定為一起事故,犯人交代後,林少佐當即檢查物證,卻發生意外爆炸。林少佐當場斃命,熱水瓶爆炸時,幾乎貼到他臉上,審訊桌炸得粉碎,紙屑和碎布料與無法辨識出部位的肉塊粘在一起,幾分鍾後就幹結。
我被震暈了,因為迅速滾成一團縮到牆角,隻受了一點輕微的皮肉傷。十多天後傷愈出院,恰好躲開那場事後調查。
爆炸全程被人照了相,占滿當晚各家報紙版麵,第二天更多。有一位站在對麵樓頂天台上的記者不知是不是被爆炸閃光嚇到,居然在爆炸瞬間同步按下快門,他拍到了玻璃窗粉碎四濺的畫麵,整片玻璃鼓成弧麵,像水花一般散裂。這幅照片後來被人傳到紐約,刊登在《時代》周刊上。很多年以後,我在一本攝影畫報上看到過一幅類似的照片,懷疑可能就是它。但我不是內行,無法確定。何況從那以後這種高速攝影的照片也越來越多了,我總覺得那些可能都是學了它的拍攝方法。
先前的調查沒有發現熱水瓶這個關鍵因素。後來,日本滬西憲兵隊把責任推到公共租界巡捕房頭上,因為他們最早到達現場。憲兵隊說有幾個英國人在移交時故意引發混亂,究其根本原因,當然歸結為巡捕房那位日籍副總監無能,沒有將巡捕隊牢牢控製在手——那本來是將他從東京警視廳特高課調來最主要的任務。
特工總部的人因為從一開始就是被懷疑的對象,全都被看管,後來倒避免了被日本軍方追究責任。當然,前提是那些審訊筆錄永遠不要讓他們看到。如果他們發現鮑天嘯在二次爆炸中起的作用,肯定要繼續追查下去,封鎖和懲罰也會無休無止繼續下去。他們也許還會把視線轉到我頭上。事情就那麽不了了之,日本人甚至忘記了對公寓居民再加懲罰,可能跟報紙報道有關,或者是因為新政府剛成立,氣氛需要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