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古文辭類纂(全兩冊)

卷四十八 碑誌類下編七

虞部郎中贈衛尉卿李公神道碑

王介甫

嘉祐八年六月某甲子,製曰:“朕初即位,大賚群臣,升朝者及其父母。具官某,父具官某,率德蹈義,不躬榮祿,能教厥子,並為才臣,加賜名命,序諸卿位,所以勸天下之為人父者,豈特以慰孝子之心哉!可特贈衛尉卿。”翌日某甲子,中書下其書告第,又副其書賜寬等以待墓焚。寬等受書,焚其副墓上,乃撰次衛尉官世行治始卒,來請曰:“先人賴天子慶施,賜之官三品矣;而墓碑未刻,惟德善可以有辭於後世者,夫子實聞知。”某曰:“然。衛尉公墓隧,宜得銘久矣。”於是為序而銘焉。序曰:

公姓李氏,故隴西人。七世祖諱某,始遷於光山;五世祖諱某,以其郡人王閩,從之,始為建安人。曾祖諱某,祖諱某,皆不仕。考諱某,嚐仕江南李氏,稍顯矣,江南國除,又舉進士,中等,以殿中丞致仕,有學行,名能知人。贈其父大理評事,而己亦以子貴,贈至吏部尚書。遊豫章,樂其湖山,曰:“吾必終於此。”於是又始為豫章人。尚書之子,伯曰虛己,官至尚書工部侍郎,以才能聞天下,其季則公也。

公諱某,字公濟,少篤學,讀書兼晝夜不息。一以進士舉,不中,即以兄蔭為郊社齋郎,再選福州閩清、洪州靖安縣尉,有能名。遷饒州餘幹縣令,至則毀**祠,取其材以為孔子廟,率縣人之秀者興於學,豪宗大姓,斂手不敢犯法。州將、部使者,奏乞與京官,移之劇縣,不報,而坐不覺獄卒殺人以免。當是時,侍郎方以分司就第。公曰:“吾兄老矣,我得朝夕從之遊,以灑掃先人廬塚,尚何求而仕?”遂止不複言仕。侍郎之卒也,天子以公試秘書省校書郎,知江州德安縣事,辭不就。後嚐一至京師,大臣交口勸說,欲官之,終以其不可強也。而晏元獻公為公請,乃除太子洗馬致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