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一看就停不下來的三國史

“有權就能任性”

“權大於法”“權大於理”是三國官場的通例。《三國誌·魏書》記載,魏文帝曹丕因為治書執法官鮑勳多次對他“唱反調”,並且多次頂撞得他下不來台,心頭極為不滿,遂借小小過失給鮑勳扣了一個“指鹿為馬”的大帽子,要把他置於死地。

但廷尉署認為鮑勳罪不至死,於是以司法為武器,和曹丕所代表的皇權展開了一場激烈異常的較量。

《三國誌·魏書·鮑勳傳》寫道:

(魏文帝)詔曰:“勳指鹿作馬,收付廷尉。”

廷尉卿高柔看到皇帝扣了這麽大一頂“帽子”下來,隻得適度逢迎了一下。

廷尉法議:“正刑五歲。”

想讓鮑勳服五年苦役就算了。不料,他手下的廷尉署“三官”,即“廷尉正”“廷尉監”“廷尉平”三名屬官卻聯署駁回了高柔的意見。

依律罰金二斤。

高柔無可奈何,便將他們三人的駁回意見上呈給了曹丕。

曹丕一見,勃然震怒。

(鮑)勳無活分,而汝等敢縱之!收三官以下付刺奸,當令十鼠同穴!

直接以誅殺之刑來威脅這些司法官員。

高柔展現出了自己的擔當:“固執不從詔命。”於是,曹丕使出最後的“撒手鐧”—

帝(指曹丕)怒甚,遂召(高)柔詣台;遣使者承旨至廷尉考竟(鮑)勳,勳死,乃遣柔還寺。

當時,太尉鍾繇、司徒華歆、鎮軍大將軍陳群、侍中辛毗、尚書衛臻等一大批高官重臣與高柔一道向曹丕求情赦免鮑勳。曹丕盡皆不許,終是處死了鮑勳。

這就是三國時期“強權壓倒律法”的一個明證。曹丕身為一國之君,知法枉法,以權壓法,為各州郡執法帶來了極大的負麵影響。而在這樣的專製環境之中,即使是像高柔一樣剛正不阿的直臣,也是“胳膊擰不過大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