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呢?”金小異問。
然後我就被抓起來了,在南京關了一天,就被帶回來了。坐了一趟免費車。
“怕不怕?”
怕,當然怕。沒殺人我也怕,就是一個清白的人被警察盯上,也讓你發毛啊!隻是我不明白,他們怎麽以這個罪名來拘捕我。我跟他們說,我沒殺人,你們為什麽抓我?
警察說:“有人報告你殺了人,畏罪潛逃已經二十多天了。”
二十多天,我知道了。就是水門橋上的那樁虛構的殺人事件。我在車裏和他們爭辯,說那是鬧著玩的,根本沒有的事,隻是為了向家裏要錢,你們看我在外麵旅行了一圈剛回來呢。
“別嚷嚷,有話回局裏說!”
金小異說:“他們怎麽知道的?”
我爸主動告發的。
我爸媽不是那種喜歡來事的人,多少年都謹小慎微地過日子。那夜裏嚇癱以後,後半夜在**坐到了天亮,不知道該怎麽辦。兒子殺人了。他們認定我已經殺了人。開始他們還相互埋怨,沒有提供一個明確的地方讓我去投奔,否則就可以及時得到我的消息。他們覺得我一個人在外麵逃難,人生地不熟,還要擔驚受怕,真不知道我的日子怎麽過。而且,現在年紀輕輕,這樣逃,哪天是個頭。擔心我出問題。他們也緊張,此後的幾天我爸連三輪車也不蹬了,怕人看出來他兒子殺了人。明知道額頭上沒有標記,還是害怕。我媽也是,連著三天沒出去買菜。兩個人就窩在家裏,蓬頭垢麵地坐著,大眼瞪小眼。“殺人”這兩個字簡直像每天早起的鬧鈴一樣,時刻在他們腦袋裏麵響。他們覺得走路都跟平常不一樣,整個人都變了,反正是不一樣了。
除了因為我而恐懼,過兩天他們接著因為法律而恐懼。我爸媽都是小民,一輩子幹過最血腥的事就是殺雞。像我爸,蹬三輪車從來不闖紅燈,不騎反道,規定不能行駛的道路絕對不會衝進去,定期繳納稅金,就連淮海路上一個地頭蛇每年搜刮的非法保護費,他也保質保量地完成。兒子殺人,這是犯法的事兒,事兒大了。他們老覺得家裏不安全,早就有很多雙眼睛在暗中窺視我家,覺得在黑暗裏,有人拿掉了大蓋帽,脫掉了製服,把手槍和手銬藏在口袋裏,他們不急於行動,而是就這麽看,看他們到底會把殺人的事掩藏到什麽時候。法律那是多大的一個東西啊!我爸媽難以形容地恐懼,甚至比兒子殺人本身還要恐懼。一聽到警笛響,整個人都會從**掉下來,救護車聲音也能讓他們心驚肉跳。他們又想得到我的消息,就看電視上的新聞。一有犯事的,他們連呼吸都停住了,想看又不敢看,不看又不放心。每次都沒有看到我,他們鬆了一口氣,同時又把心懸得更高。按我媽後來說的,他們都不知道是希望能在電視裏看到我好,還是看不到我好。他們的膽子幾乎要給一驚一乍的折騰弄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