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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定期給谘詢費,就像給員工發工資

達成合作後,華與華就是企業中的一名員工,企業要定期給員工發“工資”。拖延付款,就是拖欠員工工資,是不可接受的。

華與華從不拖欠任何供應商款項,更從不拖欠員工工資。所有和華與華有合作的供應商,都是按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提前三天付款。我們珍惜所有和華與華合作的乙方的夥伴關係,也希望甲方客戶給予相互尊重的承諾,按時付款,相互支持,攜手共同創造價值,做永遠的夥伴,永遠的朋友。

華與華對客戶的定義是,已經給錢的人。

華與華對優質客戶的定義是,始終堅持按時付款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