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國史大綱:全2冊

六 郡姓與國姓

北方門第至元魏時亦有郡姓、國姓之目。「郡姓」為漢族。

山東以王、崔、盧、李、鄭為大。關中以韋、裴、柳、薛、楊、杜首之。

「國姓」卽鮮卑。

亦稱「虜姓」,代北以元、拓拔。長孫、拔拔。宇文、於、勿忸於。陸、步六孤。源、禿髮賀,太武賜姓。竇紇豆陵。為首。

魏孝文遷都,詔以門第選舉。

詔曰:「代人先無姓族,雖功賢之胤,無異寒賤,故宦達者位極公卿,其功、衰之親仍居猥任。其穆、陸、賀、劉、樓、於、嵇、尉八姓,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官,一同四姓。範陽盧、淸河崔、滎陽鄭、太原王。自此以外,應班士流者,尋續別敕。其舊為部落大人,而皇始以來,三世官在給事以上,及品登王公者為姓。若本非大人,而皇始以來,三世官在尚書以上,及品登王公者,亦為姓。其大人之後,而官不顯者為族。若本非大人而官顯者亦為族。凡此姓族,皆應審覆,勿容冒偽。」

在孝文之意,一麵因為忻慕漢化,重梘漢士族之門第;一麵則實欲援借漢族門第製度來保護鮮卑族的政治地位。當時北方門第有「膏粱」、三世有三公。「華腴」、三世有令、僕。「甲姓」、三世有尚書、領、護。「乙姓」、三世有九卿、方伯。「丙姓」、三世有散騎常事、太中大夫。「丁姓」三世有吏部正員郎。之目,秀才、州主簿、郡功曹,非四姓不在選。亦幾乎是一個變相的世襲。孝明時,淸河王懌上表,謂:「孝文製出身以門品,高下有恆。若準資蔭,自公、卿、令、僕之子,甲、乙、丙、丁之族,上則散騎、秘、著,下逮禦史、長、兼,皆條例昭然,無有虧沒。」魏帝用意,皎然可見。當時君臣討論,諸臣皆請惟拔才用,不論門品,而孝文不以為是。

北史韓顯宗傳,李沖曰:「未審上古以來,置官列位,為欲為膏粱兒地,為欲益政贊時?」帝曰:「俱欲為人。」沖曰「若欲為人,今日何為專崇門品,不有拔才之詔?」帝曰:「苟有殊人之技,不患不知。然君子之門,假使無當世之用者,要自德行純篤。」沖曰:「傅嚴、呂望,豈可以門見舉?」帝曰:「如此者希,曠代有一、兩耳。」李彪曰:「陛下若專以地望,不審魯之三卿,孰若四科?」帝曰:「猶如向解。」韓顯宗曰:「陛下不應以貴承貴,以賤襲賤。」帝曰:「若有高明卓爾,才具儁出者,朕亦不拘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