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者標義,大別有四。
一、尊王 穀梁傳葵丘之盟,「壹明天子之禁」。當時霸者號令,即替代已衰之王權也。周王使宰孔賜齊侯胙,命「無下拜」,齊侯卒為下拜。僖九年。管仲平戎於王,「王以上卿禮饗之,仲辭,受下卿禮而還。」僖十二年。此皆當時齊桓、管仲竭力尊王之表示。
二、攘夷
三、禁抑篡弑 凡某國遇篡弑,同盟諸國互不承認,並出兵平亂,另立新君。葵丘盟辭:「毋易樹子,毋以妾為妻,毋使婦人與國事」,皆為此發。
四、裁製兼並 凡在同盟,互不侵犯,有爭端,請於盟主,公斷。某國遇外寇,同盟諸國出兵相救。葵兵盟辭:「毋壅泉,毋遏糴」,皆為此發。
正為針對上列時代病之特效藥。
自周室東遷,西周封建一統之重心頓失,諸侯如網解紐,內篡弑。外兼並掠奪。多事,亟亟不可終日。自有霸政,而封建殘喘再得苟延。霸政可以說是變相的封建中心。其事創始於齊,其霸業之大者,為伐山戎、救燕、存邢衛、伐楚、盟於召陵,定襄王之位。贊助於宋,而完成於晉。其霸業之大者,為納襄王、殺王子帶、(召狄攻周者。)救宋、敗楚城濮、召周天子盟於踐土。
齊桓會諸侯十五次,宋每次必預。其次為魯、鄭、陳三國,各得十次。又次為衛,得九次。又次為曹、許,各得七次。其間尤以齊、魯、衛、曹、鄭、宋六國,可謂諸夏之基本結合。此為諸夏結合之第一期,大率在東部與中部,乃黃河下流東部一帶及黃河中遊南岸之結合也。晉自曲沃篡位,專務侵吞,其實平王之東,晉已開始為兼並之野心企圖。曲沃篡位,正從晉人向外作非義之兼並所此起。齊桓會盟,晉人不預。然晉國內部爭篡迭起,晉公子重耳逃亡在外,遍歷齊、宋、曹、衛、鄭諸國,南至楚,西至秦,而返國得位。其在外及見齊桓、宋襄,既熟知天下大勢,返國後乃一變晉國以前之態度,晉滅同姓國極多,然皆在獻公前。參加諸夏集團,而為齊、宋霸政之代興。自是霸業常在晉。由襄、(禦秦、侵鄭,又敗狄。)靈、成、景、(為楚敗於邲。)厲,(勝楚鄢陵。)而至悼,抗楚和戎,複霸。平公立,與楚平,弭兵。此為諸夏結合之第二期,東部、中部之外,又加入中北部,即黃河中遊之北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