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二十二年秋,餘始於國立北京大學任「中國通史」講席。是課每週四小時,一年而畢。自念講通史,非委悉周備之難,而簡要明當之尤難也。若求委悉周備,則二十五史、十通以及充棟塞屋者,其書具在,學者昕夕從事焉,斯委悉周備矣,然非一週四小時、一年之功所能赴也。欲求簡要明當,則於繁重之國史,先必有所取捨。又必先有一係統之觀點,以為其取捨之標準。必先立一「體」,乃能有所取裁。凡所裁之寬狹長短,一視與其「體」之相副相稱以為度。然而言何容易?此固古人所謂專門名家之業也。否則左右採獲,牽引拚湊,可以至於無窮。於其牽引拚湊之中,而調和斟酌焉,以求其分量篇幅之略相當,此僅似於一種狹義之類書,非史業也。大抵餘於此課,以兩小時為一講,以一講畢一題,一年凡四十餘講。共畢四十餘題。欲求於此四十餘題中,敘述我先明國史大體,約略明備,則每講之標題,為尤所盡心焉。
越一年,二十二年秋至二十三年夏。學者苦於聽受,羣要餘為講義。餘曰:通史大業,殊不敢輕率為之。無已,姑約餘所講為綱要,聊備諸生筆記之一助,可也。自是每一講,必編一綱要,僅具倫脊,悉削遊辭,取便總攬。然又恐諸生久習於此,則事近策括,以謂治史可以空腹也。史學首先應是史料之學。學史之人,須牢記「實事求事」四字,立論時不可有一字一句無出處。乃別選一參考材料以副之。凡與餘所講綱要相牽涉者,採摘前史陳文或昔人考訂論著為參考,以便學者之自相闡證。綱要編至東漢,自嫌太簡,遂未繼續。並謂講堂大義,學者自可筆記,乃獨發參考材料。
如是者一年,二十三年秋至二十四年夏。覺參考材料,雜碎零亂,無綱要以貫通之,則如散錢無串,學者得此,華離斑斕,若可喜而未必可用也。遂又改計,另編國史讀本,供學者課堂外之閱讀。並詔諸生,治通史必貴有「係統」,然係統必本諸「事實」。見仁見智,係統可以相異,而大本大原,事實終歸一致。不先通曉事實,驟求係統,如無錢而握空串,亦複失其為串之意。大學課重,即如司馬氏通鑒,學者已苦不能終卷,而中學教課,風氣所趨,亦競為條貫,不詳實事。至大學治通史,更不能反而專講一件件的事實。如是則學者所得惟係統、條貫,而無史實。卒之所謂係統、條貫者,皆空談,皆私見。空談私見可以萬異,而歷史事實隻有一眞。因再約通鑒及續通鑒、明通鑒諸書。提要鉤玄,編為讀本,以補學者進治通史之預備工夫。如是者又一年,二十四年秋至二十五年夏。自秦迄明,讀本凡得百萬字。凡讀本所取裁,一以與課堂講述相副相應為主,其詳略輕重之間,視袁氏紀事本末諸書,有大相徑庭者。以謂學者於課堂外先治此書,不僅可藥高心空腹之病,並可由此啟途,進窺史籍之原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