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人類的知識,雖說千門萬戶,浩瀚無涯。扼要講,可以分為兩大類:一是屬於自然的,一是屬於人文的。整個世界一切現象,也不外乎這兩大類。自然指的是屬於人以外的一切,人文指的是屬於人類社會本身的一切。當然人生亦是自然中一部分,但我們站在人的立場,應該看重人生自己的地位,所以我們將整個世界分為“自然”“人文”兩大類,也並無不合自然處。
因為此兩大對象之不同,我們求獲關於兩大類知識的方法也不同。
據常識講,自然開始是沒有生命的,純物質的,後來慢慢兒在自然中間產生了生命,慢慢兒又在生命中間產生了心靈。從有了心靈,才又產生了曆史。我們研究自然科學,最基本的應該先懂得數學與幾何,這些都是屬於抽象的,隻講數量與形式,這是一個本身空洞而又能概括一切的學問。然這是隻對自然科學而言是如此的。若我們講到人文科學,則不可能拿數學、幾何的數量形式來概括,應該把人生已往一切實際而具體的經驗,綜合到幾個可能到達的最高點,這就成為曆史知識了。所以“曆史”是研究人文科學一種最基本的學問,正如數學與幾何之對於自然科學般。
試進一步再詳說曆史的內容:
曆史是什麽呢?我們可以說,曆史便即是“人生”,曆史是我們全部的人生,就是全部人生的“經驗”。曆史本身,就是我們人生整個已往的經驗。至於這經驗,這已往的人生,經我們用文字記載,或因種種關係,保存有許多從前遺下的東西,使我們後代人,可以根據這些來了解,來回頭認識已往的經驗,已往的人生,這叫做“曆史材料”與“曆史記載”。我們憑這些材料和記載,來反看已往曆史的本身;再憑這樣所得,來預測我們的將來,這叫做“曆史知識”。所以曆史該分三部分來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