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原是學曆史的“工農兵大學生”。大學三年級時,有一天,一位村裏來的女同學在班上大聲說道:我就不知道什麽是太監!說完了這話,還做顧盼自雄之狀。班上別的同學都跟著說:我也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就我老婆性子直,羞答答地說:啊呀,我可能是知道的,太監就是閹人嘛。人家又說:什麽叫作閹人?她就說不出口,鬧了個大紅臉。當時她是個女孩子,在大庭廣眾之下承認自己知道什麽是太監、閹人,受了很大的刺激,好一陣子灰溜溜的,不敢見人也不敢說話。
但後來她就走向了反麵,不管見到誰,總把這故事講給別人聽,末了還要加上一句惡毒的評論:哼,學曆史的大學生不知道什麽是太監,書都念到下水裏去了!沒有客人時,她就把這故事講給我聽。我聽了二百來遍,實在聽煩了。有一回,禁不住朝她大吼了一聲:你就少說幾句吧!人家是農村來的,牲口又不穿褲子——沒見過閹人,還沒見過閹驢嗎!這一嗓子又把她吼了個大紅臉,這一回可是真的受了刺激,惱羞成怒了,有好幾天不和我說話。假如說,這話是說村裏來的女同學知道太監是什麽,硬說不知道,我自己也覺得過分。假如說,這話是說那位女同學隻知道閹驢不知道太監,那我吼叫些什麽?所以,我也不知自己是什麽意思。不知道自己什麽意思,但還是有點意思,這就是種文化呀。
依我之見,文化有兩方麵的內容:一種是各種書本知識,這種文化我老婆是有的,所以她知道什麽是太監。另一種是各種曖昧的共識,以及各種可意會不可言傳的精妙氣氛,一切盡在不言中——這種文化她沒有,所以,她就不知道要說自己不知道什麽是太監。你別看我說得頭頭是道,在這後一方麵我也是個土包子。我倒能管住自己的嘴,但管不住自己的筆。我老婆是亂講,我是亂寫。我們倆都是沒文化的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