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政策與“兵農分離”
豐臣秀吉將全國土地集中在手裏後,一部分作為直轄領地,另外大部分土地則封賜各大名,稱為知行國(封地),受封者有統治知行國的特權。當時擁有土地的多少是用稻米產量的石數來表示的。天正十七年(1589)的全國稻穀總產量為1580萬石(壹岐、對馬除外)。那年豐臣的直轄地為46國、產稻200萬石,占總產量的九分之一強,封賜各大名的領地則占總產量的九分之八,其中最大的大名德川氏領地產稻約250萬石,上杉氏和毛利氏各100萬石。在土地領有方麵豐臣雖不占絕對優勢,但他同時直轄堺、京都、大阪、博多等商工業最發達的城市和貿易港,還控製佐渡、生野等金、銀礦,因此他的經濟實力遠遠勝過各大名。
由於大名知行製的確立和全國範圍內“本百姓”(自耕農)小農經濟的出現,從此在日本形成了馬克思所說的“純粹封建性的土地占有組織和發達的小農經濟”[1]。這種單婚小家族——小農經營體比複合大家族——家內奴隸製經營體優越得多,提高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豐臣政權對這種小農經濟的出現首先加以承認。
這種小農經濟是與秀吉實行的土地政策分不開的。織田信長死後不久秀吉就開始施行“太閣檢地”,文祿三年(1594)正式規定全國劃一的土地製度:將過去不統一的一間的長度定為6尺3寸;360步一反改為300步一反;田地分為上、中、下、下下四等,各規定標準產量——石數,即上田為1.5石,中田為1.3石,下田為1.1石,下下田另行規定;以標準升“京升”[2]統一各地區不相同的舊升;以標準產量的石數的三分之二收取年貢;盡量貫徹“一地一作人”[3]的原則。以上是“太閣檢地”的主要內容。豐臣秀吉對檢地的貫徹非常堅決,在給地方的“朱印狀”(蓋有紅色將軍官印的執照)中明確指示:不管是城主、土豪還是百姓,凡敢反抗檢地者,全部殺掉,即使整個一鄉或兩鄉也當如此。[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