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船山遺書(全十五冊)

雜卦傳

“雜”者,相間之謂也。一彼一此,一往一複,陰陽互見,而道義之門啟焉。故自伏羲始畫,而即以相雜者為變易之體。文王因之,而以錯綜相比為其序,《屯》《蒙》以下四十八卦,二十四象往複順逆之所成也。《乾》《坤》《坎》《離》《大過》《頤》《小過》《中孚》,綜而不失其故,則以錯相並。《否》《泰》《隨》《蠱》《漸》《歸妹》《既濟》《未濟》,四象而成八卦,則錯綜同軌。《周易》以綜為主,不可綜而後從錯。蓋以天有全象,事有全理,而人之用之者但得其半,天道備而人用精,是以六爻之中,陰陽多寡,即就此而往複焉,則已足備一剛一柔之用,善一進一退之幾,成一仁一義之德矣。雜卦者,言其道同,而易地則憂樂安危,出處語默,各因乎往複循環之理數,而無不可體之以為道也。故伯夷、太公同避紂惡,而所行異;顏淵、季路同效聖誌,而所願殊。知其異乃可以統其同,用其半即可以會其全,故略於錯而專於綜。實則錯綜皆雜也,錯者幽明之迭用,綜皆用其明者也。《周易》六十四卦,為三十二對偶之旨也,而《傳》為言其性情功效之別焉。

《乾》剛,《坤》柔。

二卦並建,剛柔備矣。分之則純以成德,合之則雜以成章也。

《比》樂,《師》憂。樂,盧各反。

均以孤陽得中為主,而在上位,則眾所親而樂行其道,故雖失前禽而不以為誡;在下位,則權重而分不足以相蒞,故憂弟子之間之,而恐致輿屍。

《臨》,《觀》之義,或與或求。

《臨》陽長擯陰,而不以輕絕陰為德,故鹹而臨之,與陰感而不吝。《觀》陰長侵陽,而以仰承於陽為義,故利用賓王,求陽而觀其觀。

《屯》見而不失其居,《蒙》雜而著。見,胡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