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為遵旨敬謹詳議事。
正月十六日,皇上以大行皇帝朱諭遺命四條內無庸郊配、廟祔二條,令臣工詳議具奏。臣等謹於二十七日集議,諸臣皆以大行皇帝功德懿鑠,郊配既斷不可易,廟祔尤在所必行。直道不泯,此天下之公論也。臣國藩亦欲隨從眾議,退而細思,大行皇帝諄諄誥誡,必有精意存乎其中。臣下鑽仰高深,苟窺見萬分之一,亦當各獻其說,備聖主之博采。
竊以為遺命無庸廟祔一條,考古準今,萬難遵從;無庸郊配一條,則不敢從者有二,不敢違者有三焉。
古來祀典,興廢不常,或無其祭而舉之,或有其禮而罷之,史冊所書,不一而足。唐垂拱年間郊祀,以高祖、太宗、高宗並配,後開元十一年,從張說議,罷太宗、高宗配位。宋景祐年間郊祀,以藝祖、太宗、真宗並配。後嘉祐七年,從楊畋議,罷太宗、真宗配位。我朝順治十七年,合祀天地、日月、星辰、山川於大享殿,奉太祖、太宗以配。厥後亦罷其禮。祀典改議,乃古今所常有。我大行皇帝慮億萬年後,愚儒無知,或有援唐宋罷祀之例妄行陳奏者,不可不預為之防,故朱諭有曰:非天子不議禮。以為一經斷定,則巍然七幄,與天長存。後世增配之議尚且不許,罷祀之議更何自而興?所以禁後世者愈嚴,則所以尊列祖者愈久。此其計慮之周,非三代製禮之聖人而能如是乎?大行皇帝以製禮之聖人自居,臣下何敢以尋常之識淺為窺測,有尊崇之虛文,無謀事之遠慮。此其不敢違者二也。
我朝以孝治天下,而遺命在所尤重。康熙二十六年孝莊文皇後遺命雲:“願於遵化州孝陵近地擇吉安厝。”當時臣工皆謂:“遵化去太宗昭陵千有餘裏,不合祔葬之例。”我聖祖仁皇帝不敢違遺命,而又不敢違成例,故於孝陵旁近建暫安奉殿,三十餘年未敢竟安地宮,至雍正初始敬謹蕆事。嘉慶四年高宗純皇帝遺命雲:“廟號無庸稱祖。”我仁宗睿皇帝謹遵遺命,故雖乾隆中之豐功大烈,而廟號未得祖稱,載在《會典》,先後同揆矣。此次大行皇帝遺命,惟第一條森嚴可畏,若不遵行,則與我朝家法不符,且朱諭反複申明,無非自處於卑屈,而處列祖於崇高。此乃大孝大讓,亙古之盛德也。與其以尊崇之微忱屬之臣子,孰若以莫大之盛德歸之君父?此其不敢違者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