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重要問題的過程極為煩瑣,雖然令人厭煩,但我期望從除了神意的主要原因外,提出次要原因,將有助於闡明基督教的真理。如果我們在這些原因中發現人為渲染,或是出於偶然的情況,以及任何錯誤和個人情感混雜其中,對於人類深受不完美天性相稱的誘因所影響,看來也不應感到奇怪。
基督教得益於5個次要因素,那就是:信仰的熱忱、來世的憧憬、神跡的傳聞、嚴格的德行以及教會的體製。正是這些因素使得教會在羅馬帝國的發展,獲得偉大成就。正是由於第一個因素,基督徒具有不屈不撓的勇氣,決心要使被征服的敵人完全屈從。接下去的3個因素,為他們的勇氣提供最有力的武器。最後一個因素,則把他們的勇氣團結在一起,指揮他們如何運用武器,一小隊訓練有素、勇猛頑強的誌願兵,借此發揮無可抗拒的威力,去奮力擊敗一大群不知“為何而戰”及“為誰而戰”的烏合之眾。在多神教各種教派中,埃及和敘利亞四處遊**的狂熱教徒,是唯一有組織的僧侶階層,[968]他們對神的安全和昌盛極為關切,利用民眾的迷信思想,獲得聲譽和支持。羅馬和各行省的多神教祭司,絕大多數出身高貴,富有資財,把出麵管理著名神廟或參與公眾獻祭活動,當作極為風光的事務,大部分都是自己花錢舉行祭神的賽會。[969]等到他們按照鄉土的規定和習俗,舉行古老的宗教儀式時,則表現出十分冷淡的態度。由於他們在生活中各有正當職業,宗教的熱情和虔誠,很少受到個人利益或職業習慣的影響。他們長時間生活在各自的神廟和城市之中,始終不會受到紀律約束,也不會產生管轄的聯係。當他們受到元老院、大祭司團和皇帝的管轄,隻要在和平與莊嚴的氣氛中,維持人民一般的宗教活動,對行政官員而言也是輕而易舉的事。我們可以知道,多神教信徒的宗教情緒,彼此之間完全是同床異夢,各不相幹,不僅鬆散也沒有任何定準,在無須控製之下,任憑自己隨著迷信的幻想而自然浮沉,依生活和處境的偶然情況,決定崇拜的對象和虔誠的程度。隻要宗教信仰可以任意濫用在1000個神明的身上,那麽他們的心靈不可能對其中任何一位發生真誠和激烈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