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摩根國際公司趕走了老雇員,而由謝潑德·普爾領導的一批更富有經驗的摩根士丹利人員來經營這家公司。他們正趕上歐洲債券興盛時期。一旦摩根士丹利擺脫了作繭自縛的做法,發現了外麵的世界,它在巴黎便取得了輝煌的勝利:為新澤西標準石油公司、美國鋼鐵公司、伊思特曼·柯達、德士古、美國煙草公司、普羅克特和甘布爾、阿莫科等等一大批企業融資。巴黎業務的憂鬱氣氛消失了,並超越了所有對手。到1975年,它每年可發行50億美元的證券。
創建了摩根國際公司以後,摩根的集團利益更直接地涉足海外證券交易。摩根財團又不聲不響地融為一體,盡管這是一種鬆散的夥伴關係。摩根擔保公司對巴黎業務的參與比較被動,僅是其掌握的眾多少數股份之一,而且,小約翰·邁耶主要視之為一種避免將歐洲業務客戶轉給大通銀行或第一國民城市銀行的途徑。盡管摩根國際公司有其局限性,但它畢竟代表了部分地廢除了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
在華爾街23號,摩根擔保銀行由於將巴黎業務控製權拱手送給摩根士丹利而痛心疾首。摩根士丹利的人認為摩根擔保銀行從來就不曾履行諾言,介紹原有的客戶,而摩根擔保銀行則認為自己將摩根士丹利送出國門後並未得到充分的感激(令人驚駭的是,摩根財團內部互相之間總是這麽敏感)。對摩根士丹利而言,這是個轉折點,在歐洲已有了至關重要的立足點,並輪流向巴黎派送稱為“左輪槍手”的輪訓人員,以獲取國際業務經驗。摩根士丹利自豪地將其除澳大利亞以外的所有海外發行的證券均打上新的摩根國際公司的招牌。那時,摩根擔保銀行還不曾醒悟,不知道它正在扶植一個競爭對手,或者說不知道到80年代這將是一家與摩根抗爭的投資銀行。